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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制度
发布时间:2022-02-22 文章来源:字体: 阅读:352 次 分享到:

 新设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必须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同时报送专业论证报告及教学计划。所申报的专业名称及类别须与教育部所颁布的专业名称及类别相一致。

 新专业的申报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提交完整材料,并按规定时间报批。新专业经辽宁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方可招生。

 学校根据招生区域内社会、经济、文化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情况,结合师资、教学资源等办学条件,制定当年度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计划。加大社会需求大、教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的专业招生计划,适当压缩需求小、生源少的专业招生计划。

 学校按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和具体要求申报当年度招生计划。

学校认真执行辽宁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并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调整,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