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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3-03-23 文章来源:字体: 阅读:460 次 分享到: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证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以下简称海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关于成人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海都学院省教育厅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代码:13997,英文全称:Haidu College Qingdao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第三条 海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突出院校特色,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海都学院设立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组长由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第五条 海都学院常设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第六条 海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如下:

(一)畜牧兽医高中起点专科),学习形式为函授,学制为2.5年。

(二)软件技术高中起点专科),学习形式为函授,学制为2.5年。

(三)工程造价高中起点专科),学习形式为函授,学制为2.5年。

(四)大数据与财务管理高中起点专科),学习形式为函授,学制为2.5年。

(五)动物医学(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形式为函授,学制为2.5年。

(六)财务管理(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形式为函授,学制为2.5年。

第七条 海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视考生报名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招生计划投放省份为:山东。

第四章

第八条 考生应当按照生源地(一般为考生的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第九条 报考海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报考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应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第五章 考试科目

第十条 报考海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如下:

(一)畜牧兽医高中起点专科:语文、数学、外语

(二)软件技术高中起点专科:语文、数学、外语

(三)工程造价高中起点专科:语文、数学、外语

(四)大数据与财务管理高中起点专科:语文、数学、外语

(五)动物医学(专科起点本科):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六)财务管理(专科起点本科):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以上各招生专业均不进行专业加试,只招收英语考生。

第六章

第十一条 海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在符合报考条件、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顺序志愿”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时,海都学院认可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照顾加分。若同一考生符合两项及以上照顾加分条件,按分值最高的一项进行加分,不得累计。海都学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的考生,可向海都学院申请免试入学。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办理报名手续,并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审核。

第十四条 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考生报名时填报的通信地址。

第七章 报到注册与新生复查

第十五条 考生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学历证明等材料,在入学须知所规定的日期和地点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应于报到截止日期前向报到点请假,并提交相关证明,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考生报到注册期间,海都学院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第八章 培养与毕业

第十七条 海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课程学习采用集中面授与线上教学相结合的模式,面授时间一般为寒暑假或周六日,面授地点为海都学院海都学院校外教学点。

第十八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海都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并符合海都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第九章

第十九条 海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根据录取当年生源地省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标准执行,按学年收取。

第二十条 海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实行“阳光工程”,接受有关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海都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监督举报电话:0535-2603915

第二十一条 海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联系方式:

(一) 网址:www.hdxy.edu.cn/gjjl/channel/jixujiaoyuzhongxin

(二) 微信公众号:海源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

(三) 咨询电话:0535-2603915

(四) 电子邮箱:hdxyjxjy@126.com

(五) 通信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邮政编码:265200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海都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