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须在报名处的显著位置张贴我校招生简章、考生承诺书、报名及学习程序;
二、在招生宣传工作中,必须严格按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宣传,不得乱宣传。
三、招生宣传的范围必须是在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范围内进行,不能超范围招生宣传。
四、原则上使用我校的招生简章进行招生,不得另外印制招生材料,如确需印制宣传材料,须报学院备案。
五、宣传媒体最好是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不得用小广告或传单等其他有损学校形象的媒体进行宣传。
六、招生宣传的内容须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院审批。
七、招生宣传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并要熟练掌握招生政策。
八、宣传人员要做到语言得体、行为规范;要具有热情周到、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
九、宣传内容要准确,不得用模糊和虚假语言误导考生,更不得欺骗考生,也不得向考生乱许诺。
十、不得通过招生中介进行招生,也不得通过非本单位员工进行有偿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