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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3-21 文章来源:字体: 阅读:423 次 分享到:

为使我校成人学历教育沿着“协调、有序、健康、优质”的方向发展,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不断提高生源质量,根据《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及《关于支持若干所高等学校建设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几点意见》〔教高厅(2000)1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8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教高(2007)9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宣传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川教(2007)86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的申报和下达

招生计划分为两类。一是由教育部直接下达给我校的成人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成招计划),二是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学校自主确定的网络教育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网招计划)。

我校每年的招生计划是在各合作办学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由继续(网络)教育学院〔以下简称继(网)教院〕院长办公会讨论,提出指标分配草案,经学校审核,报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1. 各学习中心应于每年3月和9月底前,根据本单位自身的办学条件和能力、所在地区或系统实际情况,分别向学校提交当年网络教育秋季招生计划和次年春季招生计划。

各函授站应于每年5月底前,根据本单位自身的办学条件和能力、所在地区或系统实际情况,向学校提交当年成招计划申请表。

如合作单位拟在原有专业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或系统的实际情况新设专业,需同时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拟新设专业的可行性论证、社会需求等;

(2)教学设施和学生住宿等办学条件落实情况;

(3)拟新设成招函授教育专业的面授地点、教师来源或网络教育报名点、考点(须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详细地址。

2.继续(网络)教育学院在收到合作单位的计划申请及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后,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成招招生计划或学校下达的当年网招计划总规模、合作单位历年工作完成情况,对申请单位的办学条件、能力进行评估,草拟《招生简章》,提出分省招生计划草案。

3.学院分别将继续(网络)教育学院提出的网招计划、成招计划和《招生简章》草案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4.各学习中心在收到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函后,须立即将学校下达的分省网招计划、《招生简章》报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执行成招计划的函授站应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成招招生办公室联系,核实我校当年成招分省招生计划。

二、招生宣传

招生宣传是扩大学校影响,完成招生计划,争取优秀生源的重要环节,各合作办学单位务必严格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招生宣传。

1.招生宣传人员的职责

(1)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开展招生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向考生全面、真实地介绍我校招生各专业特色、教学方式、毕业颁证等有关情况,扩大学校影响,鼓励考生报考我校。发布的招生信息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发布模糊和虚假信息误导考生。

(2)与当地长期举办成人高考补习班的单位建立稳定的联系,争取更多的优秀学生报考我校。

(3)与所在省及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建立密切联系,争取让他们向我校推荐优秀生源,同时为我校新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2.招生宣传工作的组织

(1)招生宣传工作在继续(网络)教育学院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

(2)每年5月、6月及10月中旬前,招生办公室将网招和成招《招生简章》分别寄达各学习中心、函授站。

(3)各函授站、学习中心不得擅自发布招生广告招收学生,不得随意摆摊设点进行招生宣传各合作单位制作的招生宣传材料必须严格以当年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简章》为依据,且须经继续(网络)教育学院审查并报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方能对外发布。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政策和误导考生。否则,其单位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我校也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双方的合作关系。

(4)各合作单位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举办多种形式的考前复习班,并在入学测试前,将办班情况报招生办公室。

(5)学习中心要健全招生制度,严格招生工作各环节的管理,保证生源质量,做好入学资格审查,切实把好入口关。

三、报名及入学测试

1.执行成招计划的合作单位组织的生源皆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成人高考招生报名和考试,并经我校录取,方能取得学籍。成人高考报名、考试有关事项以当年教育部和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有关规定为准。

2.执行网招计划的合作单位组织的生源,除符合我校免试条件者,皆须参加我校自主组织的入学测试,并经我校录取,方才取得学籍。入学测试报名、测试的主要事项有:

(1)网络教育春季招生报名时间为前一年10月中旬~当年3月20日,入学测试时间一般为当年3月20日之前;网络教育秋季招生报名时间为当年4月中旬~9月20日,入学测试时间为9月20日之前。

(2)高中起点入学测试科目为中学阶段的语文、英语;专科升本科入学测试科目为专科阶段的大学语文和大学英语。入学测试方式为上机测试,每科总分100分,测试时间为60分钟,各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答题;

(3)考点、考场设置及考试组织和考试纪律按《西南财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务工作细则》执行。

(4)以上皆为网络教育招生考试的原则性规定,具体事项以当年《招生简章》和通知为准。

四、录取

1.录取工作的组织

(1)学校成立成招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录取的有关问题。组长和副组长分别由主管校领导和继续(网络)教育学院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招生办公室、相关合作单位负责人;

(2)学校成立网络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当年网络教育招生政策。组长和副组长分别由主管校领导和继续(网络)教育学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招生办公室、相关合作单位负责人。

(3)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

2.录取工作规定

(1)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工作认真,纪律性强,廉洁自律。熟悉招生政策和我校当年招生专业设置、学生培养和管理目标。

(2)考生专业志愿符合该专业录取要求时,不得随意调整考生的志愿。由于招生名额等原因,对录取时未满足第一志愿的考生,报到注册时可根据考生要求和各专业组班情况,由继续(网络)教育学院调整专业。

(3)对生源丰富的专业,在招生计划许可的情况下,为使招生指标不至浪费,可适当多录取考生。对录取人数少于3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得开班。学生报到注册时,根据考生要求及各专业组班情况,由继续(网络)教育学院调整专业。

(4)在相同条件情况下,以下考生可优先录取:

① 工作表现突出,符合加分条件且上线的考生;

② 有特长的考生;

③ 合作单位或委托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5)在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须知》、录取信封、各类表格时,要做到内容准确、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认真核对,不出差错。

(6)代表我校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成招录取工作的合作单位,在录取工作结束时,必须在所在省招生考试院复制完整的新生录取数据库并及时传送继续(网络)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五、新生报到注册

成人教育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网络教育新生凭《入学须知》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注册等入学手续。学生报到注册前,各合作单位应认真组织、安排相关事宜。报到注册工作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生录取工作总结

录取结束后,招生办公室及各合作单位应对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录取工作的政策性、纪律性、工作质量、新生质量等进行总结。

七、附则

1、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行。继续(网络)教育学院在四川省内设立的成人学历教育教学点参照执行。

2、本细则由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