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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考务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03-21 文章来源:字体: 阅读:418 次 分享到:

西南财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考务工作实施细则

前    言

为维护西南财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考试信誉,确保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结合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试的工作实际,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制度、法令、要求制定本细则,进一步规范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试管理,逐步使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项考试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随着成人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改革和发展,我们将及时修订更新细则内容,以适应考试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〇一六年四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务管理水平,逐步实现考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考试质量,现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继续(网络)教育学院学历教育办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组织,由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和所属学习中心、站点及合作办学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本细则是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组织实施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试、评卷、成绩登录等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  考务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公正、准确、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  各校外学习中心、站点及合作办学单位考务管理工作应接受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各校外学习中心、站点及合作办学单位要根据学生规模配备与考务管理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第二章  考试报名工作

第六条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试参考对象

(一)凡取得我校成人、网络教育正式学籍学生,均可根据当次考试计划规定课程报名参加考试。

(二)凡已缴纳相关学习费用,完成相关申请登记注册的非学历教育学生可根据当次考试计划规定课程报名参加考试。

(三)凡未能如期毕业的在籍学生、已登记注册的非学历教育学生可根据当次考试计划规定课程报名参加考试。

第七条  考试的时间和办法

(一)西南财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项考试时间、办法由继续(网络)教育学院根据教学和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确定。

(二)根据成人、网络教育的办学特点,各门课程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双休日举行。

(三)考试日期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确因重大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需调整的,必须在开考前三天向学校报告后,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四)每堂考试按照统一时间进行,不得随意延长。网络教育课程期末考试时间均为每堂90分钟,成人教育课程期末考试时间为每堂120分钟。

(五)所有学生当次考试参考课程不受限制,学生不得在同一场次参加两门及两门以上课程考试。

(六)自主教学站点考试计划、考试时间根据其教学、管理工作实际拟定,并上报学校继续(网络)教育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备案。

(七)学生必须持《准考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签到入场参加考试。

第八条  考试安排及情况通告

(一)各年级、各专业期末考试课程安排由继续(网络)教育学院根据当学期教学计划予以确定,于每年的4月和10月公布。

(二)各校外学习中心、站点及相关合作办学单位要严格按照继续(网络)教育学院的相关安排,确定专人将考试安排传达到所属每位学生,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和考试安全宣传及组织工作。


第三章 试卷的印制、分发、保管

第九条  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试试卷统一由继续(网络)教育学院在指定印刷单位印制。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包括副题,下同)在使用前应严格做好保密措施,严防试前泄密外传。

第十条  试卷在印制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如有疑问,须向继续(网络)教育学院相关责任人报告审定后予以修正。

第十一条  试卷印制单位必须指定专人保管试卷、清样、校样、成品、印版、纸型或底片等物品,各道工序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要特别警惕非试卷交叉印刷和错装事故;印刷期间废页要妥善存放,严禁销毁。待整个批次试卷印制完成,对废页与成品数量核对无误后,采取安全措施,妥善处理。

第十二条  试卷印制单位要保证试卷印制质量,分装科目务必内外一致、数量准确、密封牢固,封章清楚。

第十三条  试卷分送寄发必须做到:科目数量准确无误,收件单位地址详细明了,收件人员清楚,交接有记录

第十四条  各校外学习中心、站点及合作办学单位必须确定具有高度责任心和安全保密意识工作人员负责试卷的接收与保管。必须配备专门保密室或保密柜存放试卷。

第十五条  试卷寄送抵达时,各校外学习中心、站点及合作办学单位必须两人同时清点签字接收,查验科目数量、试卷完好与否,及时送至保密室或保密柜存放,并做好书面记录。发现差错及时上报继续(网络)教育学院相关部门责任人。

第十六条  考试期间的试卷保密室须安排不少于两个值班人员。保密室铁门或保险柜的钥匙须分别管理。试卷启用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启封。

第十七条  各校外学习中心、站点及合作办学单位与下属考点交接试卷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履行交接手续,确保科目、数量准确无误,卷袋完好无损。

第四章  考 试 实 施

第十八条  考试组织与实施工作必须严密、严格、严肃。在继续(网络)教育学院的指导下,各校外学习中心、站点及合作办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学期各年级各专业考试安排在期末双休日举行。具体考试日期,依据学院教学的整体安排于每年的4月和10月公布。

第十九条  考试准备

(一)各校外学习中心、站点及合作办学单位可依据学生人数及分布情况,在每学期约考前报学院相关部门同意后设置考点(可设多个考点),考点内设置考场。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地区所在地的学校或培训中心。参考人数不低于30人。考点应满足适当集中、相对稳定、环境安静、采光通风良好、建筑设施安全、交通便利等条件。

(二)考点布置要营造和谐而庄重的考试氛围,应做到庄严、整洁、规范。

考点内设若干考场,考点门前悬挂题为《西南财经大学XX年度成人或网络教育期末考试XX考点》的横幅。

考点内张贴《考场规则》、《考生守则》、《西南财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考试科目时间表、考点考场平面分布图、各考场考生具体安排等。

考场内座位原则上按三十人、单人单桌单行排列,座位号按Z型排列并贴在课桌左上角。考场内凡影响考试的图表、张贴物、字迹等,均应剔除干净或进行覆盖。

(三)每个考点设正、副主考各一人(考场多的考点可增设副主考),考务工作人员若干人,每个考场配监考员二人。考点正、副主考由各校外学习中心、站点及合作办学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

(四)考试期间考点内应划出考试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戒线,禁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入内。

(五)各考点在考前应选聘好监考人员。监考人员由考评合格、作风正派、不徇私情、严肃认真、思想品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工作兢兢业业、无亲属参加考试的教师或职工担任。

考试前,各考点要对监考员和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监考人员要明确监考工作的程序、要求和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要严格执行《监考人员守则》及考试实施程序,如实、准确填写考场记录。

(六)各考点要真正做到五落实、七交待、四清、六不、三全。

五落实:领导落实、组织落实、岗位培训落实、执行政策落实、各岗位人员落实。

七交待:考点布置和座位号的编排、监考人员的分工、考试信号、考试的工作程序、部分课程考试的特殊要求、密封和装订试卷的方法及要求、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和突发事件处理办法等都要向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交待清楚。

四清:清考场墙壁、清地面、清黑板、清课桌抽屉。

六不:答卷装订不参差不齐、答卷页码数量不缺少、姓名和学号顺序不乱、条形码粘贴不错位,密封笺粘贴不歪斜、答卷袋不破损。

三全:考生证件齐全、实到考生签名全、试卷收、发页码和数量全。

(七)考试时所需要的表册和用具,如《西南财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试签到表》、《西南财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违规情况记录及处理意见报告表》(见附件三,可在www.swufe-online.com下载)、笔、浆糊及工作人员标志、备用试卷、密封签等,要按需备齐。

(八)考试前,各考点主考要对考点布置、组织管理的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查漏补缺;要认真清点核对各门课程的名称、卷袋数量,以杜绝错发、错启封试卷,确保考试正常有序进行。

第二十条  考试的实施

(一)各考点要严格执行《西南财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试考场规则》、《西南财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试监考人员守则》、《西南财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试考点主考、副主考职责》,做到统一思想,严密组织,严明纪律,有序开考。对考试中的偶发事件要及时汇报,严防扩散,妥善处理,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学生凭本人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开考信号发出前,学生不得动笔答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学生不得继续答题。考试时,不准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窃视和交头接耳。对考试违规学生,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试学生违纪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三)考试时,未经监考员同意学生不得随意进出考场。若擅自离开考场,视为学生本人自动终止考试。若有学生因患疾病需离开考场就医者,必须报经考点主考批准,方可离开。

(四)考试期间,巡视员等考点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相应标牌。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除监考员外,其他人员 (包括巡视员)尽量不进入考场,减小考试中途对学生的影响。

(五)考试时各科试卷不准传出考点,考场多余的空白卷,要如数交回考点,任何人不得私自带走。

(六)考试结束后,监考员要认真、细致地填好考场相关记录表。各考点要认真清点、整理返回的答卷袋、考场记录表、签到表。在确保卷袋数量准确无误后,不分课程,按试卷袋编号号分袋进行整理打捆,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考生签到表》、《考场记录表》一并寄送继续(网络)教育学院。

(七)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选派巡考组分赴各考点进行流动巡考或定点巡查。巡考组成员由学校选派相关院系及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巡考组的主要任务是:对各考点的准备、管理、组织实施考试、监考、考纪以及试卷存放、分发、保密等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如实地进行评估,作出书面记载,向学校汇报。

各考点也要组织巡考组分赴下属考点定点巡查,其任务与学校巡考组相同。

第二十一条  考试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考试前一天,由相关考点组织考试工作人员上岗培训,按要求布置考点考场。

(二)考前40分钟,考点工作人员到岗。

(三)考前30分钟,考点主考召集考点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宣布当堂考试注意事项。

(四)考前25分钟,监考员领取当堂考试的试卷和答题袋、草稿纸、《签到表》、小刀、笔等必备考务用具后,直接进入考场。

(五)考前20分钟,监考员组织学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同时,严格检查学生所带的工具及物品是否与当堂课程所规定的相符。

 考生坐定后,监考员甲检查、核对试题袋、答题卡袋是否有误;监考员乙按《签到表》逐个对照验核学生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由学生签字确认,督促学生将非考试用品放在小件物品置放处。

(六)考前10分钟,监考员甲当众验示启封试题,并逐份核对科目,清点份数。在黑板上板书提醒学生注意事项;监考员乙分发草稿纸。

 启封试卷后,若发现不是当堂考试科目,则立即密封交考点考务办公室,经考点主考审定后重新更换为当堂试题。

(七)考前5分钟,监考员甲逐一分发试卷,提醒考生阅读试卷首页的注意事项,指导学生粘贴条形码、填写姓名学号等有关栏目;监考员乙严密注视学生,维护考场秩序,监督学生不得提前答题。

(八)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开始答题。监考员甲严密监视考生答题,并注视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监考员乙持《签到表》逐个核对考生在试卷上所填写的姓名、学号、座位号等是否一致,如有误应立即告诉学生更正,并再次核对学生证、身份证与学生相貌是否相符。

 监考中,若发现学生有违规行为的,应坚决制止,收集证据,通知场外监考员进场替代岗位后,由监考员乙将违规学生带至考点办公室进行处理。

考试中,学生举手另需草稿纸时,监考员要先回收原草稿纸,再发新的草稿纸。

(九)开考30分钟后,迟到学生一律不准进入考场,考场内的学生可交卷离开考场,离场后一律不准再进入考场。监考员在《签到表》的学生签到栏内标出“×”,已示该生缺考;

(十)考试过程中,监考员应一前一后,轮换站立监视考生作答,应尽量减少场内走动。监考员因故离开考场必须有场外监考员替代,考场内必须保证两名监考员。

(十一)考试终止信号发出后,学生立即停笔,将试卷按页码顺序连同草稿纸整齐地放在桌上,在监考员指导下有秩序地离开考场;若有学生继续答题的,视为违纪,在场外监考员替代岗位后,由监考员乙将违规学生带至考点办公室进行处理。

回收整理时,每场考试中每个考室所有有效答题卡(除缺考、免考的答题卡)应与《签到表》一起装入原试卷袋内,答题卡无须排序,不分课程。答题卡和《签到表》请勿折叠,平放保存,密封寄回。

违纪、作弊答卷应照常排序整理收回,但必须在答卷卷首空白处及《签到表》备注栏注明“违纪”、“ 作弊” 字样,并填写《西南财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试学生违规情况记录及处理意见报告表》(见附件三)。

(十二)考试结束,试卷清点整理无误后,由监考员甲、乙共同返回考点办公室交回。待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验卷、验册、验袋的工作完成后方可签字离开。

(十三)整个考点所有考场试卷袋由考点考务办公室按课程和考场顺序号整理,按考试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打捆装箱寄送继续(网络)教育学院。所有《签到表》各站点须自行扫描存档备案。

第五章  评卷与分数报告

第二十二条  评卷工作由学校继续(网络)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继续(网络)教育学院按课程成立评卷小组,各课程评卷小组应由具有中、高级职称的该课程骨干教师担任负责人,以确保评卷质量。

第二十四条  评卷教师应聘任从事本课程教学工作和业务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作风正派的教师;有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参加本次评卷工作。

第二十五条  评卷工作可根据管理与教师工作实际,采取分散与集中评阅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承担评卷工作任务的部门和教师应履行严格的答卷交接清点签字手续,严防遗漏现象发生,确保答卷安全。

第二十七条  评卷前应对全体评卷教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纪律的教育和评卷规定的培训。评卷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西南财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试评卷教师规范要求及注意事项》。

第二十八条  评卷前各课程评卷组负责人应组织评卷教师认真研究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并对部分答卷进行试评。应在试评基础上制定《评分执行细则》,《评分执行细则》应报继续(网络) 教育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评卷中发现的考生违纪、作弊,应及时报继续(网络)教育学院按有关规定处理。

评卷中发现大面积雷同卷,要详细记录认定,按《西南财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雷同卷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第三十条   自主教学站点评卷工作由站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

第六章  登分工作

第三十一条  考试成绩录入登分工作由继续(网络)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试成绩录入登分工作在继续(网络)教育学院的领导下,由学院考试与学籍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成绩录入登分工作根据考试卷量采取集中与分散方式进行。

(三)成绩录入登分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责任心、认真细致,保守秘密,遵守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加减得分,成绩未公布前不得将登分情况向外界泄露,不得私自受理查分查卷事宜。

(四)录入登分期间要注意相关试卷、各科记录表的保管交接,严防失火和丢失答卷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登分前应首先分站点科目整理答卷、《考试签到表》、《考场记录表》等,经清点无误后,方可开始录入成绩,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成绩登录实行课程登录制,每录完一站点一门课程答卷,应核对答卷数量和录入信息的数量是否一致,发现差错立即抽取原始记录审定修正。每录完一站点一门答卷,要在其答卷封面上有序地进行编号,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录完的卷袋进行合理有效地打捆,同时写上打捆号,进行归类整理。

(六)登分出现的异常情况和遗留问题处理

1、在录入的过程中,发现答卷混装、错装和姓名学号等错误,应立即报告,查实考生签到册后予以处理,并做好书面记载。

2、发现录入成绩有误时,应及时抽取原始凭证(学生答卷和签到表)核实确认,录入正确成绩。

3、无法查实的个别答卷,作为遗留问题单独存放、记裁,由考试与学籍管中心与相关站点确认后统一处理。

(七)自主教学站点每期考试成绩由相关站点按统一格式自行录入登分,汇总完毕后报继续(网络)教育学院审定后予以归档。

第七章  考试信息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各校外学习中心、站点及合作办学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建立和使用必要的考试管理系统及通讯网络系统。

第三十三条  考试管理系统中包括各校外学习中心、站点及合作办学单位学生的自然属性、年级、专业、各课程考试情况及成绩、各专业合格人数及毕业生情况等。

第三十四条  各校外学习中心、站点及合作办学单位应对学生信息的采集与处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制定严肃的工作纪律,防止数据的丢失和涂改,保证学生信息的准确性,发现信息有误应及时通知考试与学籍管理中心予以修正。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各校外学习中心、站点及合作办学单位可依照本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由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