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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缓考规程(修订)
发布时间:2017-11-07 文章来源:字体: 阅读:502 次 分享到: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文件

 

网教院[2007]30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缓考规程(修订)

   

根据《四川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修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一、 缓考资格认定

根据《四川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修订)》关于学生缓考的相关规定,凡有以下情况的学生可在考前申请缓考:

1、学生因生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

2、学生因工作原因出差外地不能按时赶回参加考试的;

3、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

二、缓考申请流程如下:

1、本人可直接在所在学习中心领取《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见附件一)或从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平台上下载,网址为:http://www.scude.cc

2、因病申请缓考的学生必须附医院证明;因公出差的学生必须附单位证明;因其他特殊原因的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将填写好的缓考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后,报送所在学习中心。

3、所在学习中心进行缓考资格认定,由班主任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再由学习中心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存档备查。

4、所在学习中心进行学生缓考的汇总工作,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将《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申请缓考课程汇总表》(见附件二)整理填写完毕,报送网络教育学院教学服务中心。

5、网络教育学院根据上报材料进行缓考安排。

三、缓考申请时间

1、学生申请时间:每学期期末考试前。

2、学习中心向网络教育学院报送时间:每学期期末考试前。

 

附件一:《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

附件二:《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申请缓考课程汇总表》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 学生  缓考  规程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印发

打  字:黄 洁                 校  对:陈 利                    印  数:5份

网教院[2007]30号、附件二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申请缓考课程汇总表.xls

网教院[2007]30号、附件一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