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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考试规则
发布时间:2017-04-01 文章来源:字体: 阅读:489 次 分享到:


 

第一条 考试严格按照考试日程表的时间、科目进行,不得随意调换,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考务办汇报;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关闭通讯工具,维持良好的考场秩序,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开考前,监考人员要在黑板上写明本场考试的科目、专业、时间等考试信息,防止考生走错考场。

第二条 第一场考试开始前十分钟,发布第一声考试信号,考生开始进场(以后的考试考生提前五分钟进场)。监考老师要检查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没带证件或证件不齐者,要向监考老师说明情况,并写出书面证明,以备查证,说明情况不真实者考试成绩按“0”分记;既没证件又不能说明情况者,不得入场考试。

第三条 考生入场时,监考人员要让考生在考生签到表上对号签名;入场完毕后,监考老师要向考生宣读考场纪律(仅限第一场考试,以后不再宣读),提醒考生关闭通信工具,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第四条 考试开始前五分钟,发布第二声考试信号,开始发放试卷。发试卷前,要先向考生展示试卷密封完好无损,然后拆封发放试卷,提醒学生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学号、专业、考点等考生信息,不允许考生答题。

第五条 考试开始时间到,发布第三声考试信号,考生开始答题。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才可以交卷离开考场,但不得在考场周围停留,以免影响其他考生答题。迟到的考生不延长考试时间,所损失的时间不予补充。迟到“20”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场考试,按缺考处理。

第六条 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要制止考场上的一切违纪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应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在试卷首页注明“作弊”字样,在考场记录中如实记录。对缺考的考生,要在答题卡上填写该考生的学号、姓名、考点、专业等项信息,并在填涂“缺考”标志位。在考生签到表“考生签名”栏内填写“缺考”字样。

第七条 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发布第四声考试信号。监考老师要提醒学生考试即将结束,抓紧时间答题,检查姓名、学号、学习中心、专业、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填涂是否正确,从此时开始直至考试结束,考生不得交卷离场。

第八条 考试结束时间到,发布第五声考试信号。监考人员应立即宣布考试结束,命令考生停止答题,所有考生坐在座位上不得离开,一位监考老师收取考生的试卷和答题卡,另外一位老师维护考场秩序。试卷、答题卡全部收回,数量核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对不听从指挥的考生按作弊处理。试卷数量等于考试应到人数。

第九条 收回的答题卡按考场记录单上的的顺序排列(含缺考考生试卷),回到考务办公室封装答题卡,将答题卡装入答题卡封袋中(必须装入原封袋中,空白答题卡不装),用密封条密封答题卡封袋。注意:粘贴封条时,不得覆盖封袋上《考场记录单》的任何内容。答题卡必须保持平整,不得有折痕。

第十条 最后,监考人员认真检查考场记录单上的各项内容是否填写清楚,考生是否签名,缺考考生是否注明“缺考”字样,作弊考生是否注明“作弊”字样,实到人数、缺考人数、作弊人数是否填写,本考场的监考老师和本考点的主考要签字。

第十一条 填写答题卡交接单,将每场考试的实到人数填写在答题卡交接单相应栏目内,考试结束后,将答题卡交接单、答题卡一同交给巡考老师带回我院。

第十二条 以课程论文、综合作业等形式考试的课程,学生将完成的题目保存为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通过学习平台提交。需要做图的作业,可以将做好的图保存为.jpg格式的图形文件,插入到WORD文档中,调整好格式使图像较为清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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