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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监考守则
发布时间:2017-03-23 文章来源:字体: 阅读:396 次 分享到: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监考守则
(暂行)

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考场监督检查的职责,考前应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监考人员要如实填写考场情况。严格维护考场纪律,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二、监考人员考前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场规则》等与考试相关的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流程,持证上岗。未经培训不得监考

三、监考人员应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认真核对考试科目,认真检查及卷袋的密封情况,清点人数,检查座位、课桌上的物品放置是否符合要求。考前五分钟,面向考生拆封试卷袋。

四、宣读考场规则,明确考试方式,在黑板上写清楚考试的起止时间,提醒考生在试卷上规定位置填写站点中心名称、考生姓名和学号等。监考要认真核对考生身份,组织实到考生本人在签到单上签名。开考三十分钟,禁止考生入场。对于缺考考生监考应在考生签到单的“考生签名”栏内注明“缺考”。

五、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对试卷印刷、文字不清等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即时板书当众公布。监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考场记录》。

六、监考人员不得吸烟、看报、喧哗、抄作试题及检查考生答题情况,不得长时间观看考生答卷,不得与考生单独交谈或指点、暗示,。

七、监考应一人在前一人在后,对全考场进行监视,严禁试题试卷被带出考场,严禁对试题试卷进行拍照或传播。

八、监考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前十分钟提醒考生。考试结束应宣布停止答卷。收齐试卷后排好顺序与签到表一并装入试卷袋,用封条将试卷袋口封好。

九、监考应将封好口的试卷袋按要求及时交回考点。监考人员领交试题试卷应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