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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考务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发布时间:2017-04-25 文章来源:字体: 阅读:473 次 分享到:

继续教育学院考务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2016年7月修订实施)

课程考试试卷在开考前属绝密文件,凡接触试卷,从事试卷的印刷、包装、领发、运输、保管工作的考务工作人员均须遵守以下保密记律。

1. 组卷(包括从出题教师接收试卷)人员,需向试卷印刷厂声明试卷密级,并填写交接清单,双方签字备案。

2. 凡参与试卷印刷包装的教师、管理人员、监印人员,均不得公开谈论试卷内容。监印期间不得会客、打电话、寄信及私自外出。

3. 凡参与试卷运输的工作人员均不得携带试卷游览观光,不得私自拆封试卷,不得将试卷搁置于公共场所。

4. 凡参与接触试卷内容的工作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继续教育学院学习考试者,必须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5. 凡违犯保密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将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后果严重者交司法部门给于法律制裁。

 

 

东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