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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部考场制度
发布时间:2022-02-24 文章来源:字体: 阅读:259 次 分享到:

1、考生在考试前20分钟凭身份证、学生证进入考场,且必须对号入座。入座后,将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除了带必要的文具(如2B铅笔、橡皮、尺子、签字笔等)外,禁止携带其它物品入场。其它与考试无关物品(如书包、手机等)须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3、对于开卷考试,可以携带各种资料,所带资料只限自查,不许互借,禁止携带笔记本电脑、电子词典以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工具。

4、考生迟到30分钟或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已经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交谈等。

5、考生答题一律使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卡一律使用2B铅笔涂黑,要覆盖所印字母或数字底色;如需更改答案,一定使用橡皮擦干净;因填涂不合要求或答题卡破损而产生机器阅卷差错,由考生本人负责;在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

6、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在试卷、答题卡指定位置,认真填写考点、姓名、学号、课程名称、科目代码、试卷类型等信息,学号、科目代码及试卷类型对号进行涂抹。

7、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偷看、夹带、抄袭、换卷、代答、传递纸条、替考等,以上行为均视作舞弊或协同舞弊。对舞弊和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扰乱考场秩序、干扰监考人员履行职责者,视其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9、考试中,必须保持考场安静。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利用通讯工具与外界联系,考生不得离开座位、不准吸烟。

10、考试结束,考生一律停止答卷,将试卷及答题卡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部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