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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考试 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0年4月修订)
发布时间:2017-11-07 文章来源:字体: 阅读:457 次 分享到: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文件

 

网教院[2010] 8


关于加强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考试

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04月修订)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外学习中心(以下简称学习中心)的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习中心考试工作的管理,在总结现行学习中心考试工作的基础上,特修订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管理

1、各学习中心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为3—5人)。学习中心的负责人应担任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并全面负责该学习中心的考试工作。

各学习中心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应按规定报网络教育学院审核备案。

2、学习中心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以及组织管理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四川大学关于考试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以及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关于考试工作的规定、要求和实施办法,选派、配备和培训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安排和落实各项考务工作,配合四川大学巡考人员的工作,监督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加强考试的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四川大学考试工作的严肃性、严密性和公正性。

3、各学习中心应成立考务工作办公室,并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具体的考务工作。考务工作办公室要配备3-5名考务工作人员,分工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到人,保证考试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4、建立试卷保密室,用于存放和保管启用前的考试试卷以及考试期间答卷。

5、学习中心要提供符合要求的考试场所,要有良好的考试环境、完善的考务工作条件以及可靠的考务工作保障,考场的设置以及考室的安排要达到四川大学考试的基本要求。如果有上机考试课程,学习中心应提前做好机房准备工作。

6、学习中心要在学生中开展经常性的考规考纪以及考风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对考试工作的认识,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树立学生以系统的知识和综合应用的能力回报社会的思想意识。

二、监考工作

1、监考工作是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学习中心要进一步提高对监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认真组织、安排和落实每个学期考试的监考工作,坚决杜绝监考工作走过场、形同虚设、不负责任、应付巡考等行为和现象。

2、学习中心要认真选派和配备监考人员,在四川大学巡考人员的指导下认真开展监考人员的考前培训工作, 要使每一个监考人员都必须明确监考工作的重要性以及监考工作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3、监考人员的基本条件是,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办事公正,不徇私情,具备监考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并能够按照四川大学的考试要求圆满完成监考工作任务。

4、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监考教师工作职责(2010年4月修订)》(网教院[2010]12),坚守监考工作岗位,遵守监考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具体要求,认真维护考场纪律和考试秩序,认真做好每一门课程的监考工作,确保每一门课程的考试工作都能够顺利进行。

5、对于不认真履行监考工作职责的监考人员,巡考人员有权提请学习中心予以撤换。对于因监考人员失职而造成考试事故(包括考室考生试卷雷同等)者,网络教育学院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该学习中心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同时,对于考卷雷同的考生该科课程考试成绩按0分记。

三、巡考工作

1、巡考工作是现代远程教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学习中心考试工作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派遣巡考人员对学习中心的考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和监督。各学习中心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巡考人员的巡考工作,共同搞好现代远程教育的考试工作。

2、各办学学院要认真做好到校外学习中心巡考的组织工作,认真选派巡考工作人员,切应落实巡考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巡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办学学院应按规定将巡考人员名单及时报送网络教育学院教学服务中心,以便统一组织和安排校外学习中心的巡考工作。

3、巡考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是,坚持原则,遵守纪律,责任心强,办事公正,能够认真履行巡考工作职责,能够圆满完成巡考工作任务。

4、各办学学院要积极配合网络教育学院认真作好校外学习中心巡考工作总结,不断改进和完善巡考工作,不断提高巡考工作水平,保证现代远程教育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于不认真履行巡考工作职责的巡考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对于因此而造成工作事故者(包括考室或考点考试试卷雷同、试题试卷遗失或缺失、不按时完成巡考工作任务等),要追究相关巡考人员的工作责任、经济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四、附则

1、本实施意见从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起试行,原网教院[2007]24号文“关于加强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停止使用。

2、本实施意见由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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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关于  校外学习中心  考试  实施  意见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印发

打  字:黄 洁                 校  对:陈 利                    印  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