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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网络教育考场规则
发布时间:2017-03-30 文章来源:字体: 阅读:444 次 分享到:

山东大学网络教育考场规则

为严格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并将证件放于课桌左上角或右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二、学生应在开考前15分钟开始进入考场,间隔入座,并听监考人员指令,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三、学生进入考场,须自我清身,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资料、报刊等进入考场,除规定的考试用具外,其余物品均应集中放在指定地点。
  四、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学生不得进入考场,逾时以旷考论处;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学生才可交卷出场。
  五、学生在答卷前,应先填写教学点、专业、年级、姓名、学号,凡不填写或忘记写以及字迹不清无法辨认者,均按旷考论处。
  六、学生不准向监考教师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私自互借文具、计算器等。
  七、学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准交头接耳,不准相互暗示,不准偷看他人试卷,不准吸烟,不得开启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八、学生答卷字迹要清楚,不得在卷面上乱写、乱画;答完的试卷要翻放。考试终止时间一到,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折叠好放在课桌上,待监考人员收齐并清查无误后,方可退出考场。
  九、学生交卷后要立即远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话,不准再返回考场补写姓名和其他文字。
  十、学生考试应遵守考试纪律,凡违反考试纪律者,均按《山东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条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