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奋发学习、立志成才,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四川农业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及其校外学习中心。
第三条 职责
1.学院负责审核参评毕业生资料、公示并发布获奖名单、颁发荣誉证书。
2.学习中心负责推荐毕业生,报送参评材料。
第二章 细 则
第四条 评选范围及评选比例
1. 评选范围:四川农业大学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本(含专升本)、专科毕业生。
2. 评选比例:以学习中心为单位,按毕业时间注册毕业生总数的5%评选,毕业生人数不足20人的可评选1人。
第五条 评选原则
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六条 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坚定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具有坚持真理、实事求是、勇于开拓、勇于进取的精神;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能够充分利用网络教育资源自主学习,独立完成学业,在读期间无违纪行为;
3.在读期间积极参加学院或学习中心组织的各类活动并有良好表现;
4.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含80分),其中毕业论文(实习报告)、毕业实践及加试课程成绩不计算在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低于80分(含80分)。
参考条件(在读期间具备以下者优先,需在参评材料中附说明)
1.获得四川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学士学位者;
2.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文章(包括专业论文、科普文章、政策建议、评论),主编、参编教材或其它出版物;
3.获得发明创造成果奖项或专利;
4.承担县级及县级以上科研项目;
5.积极参加科技推广工作,并取得一定社会经济效益;
6.获得县级及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包括优秀党员、优秀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杰出青年;
7.对现代远程教育及其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推动现代远程教育的发展;
8.能将所学知识充分应用到本职工作中,对提高工作绩效起到显著的促进作用;
9.有其他突出成绩和良好表现。
第七条 评选材料
参选学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四川农业大学网络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学习中心或参选学员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评选程序
学习中心推荐申报,学院评审,网站公示等程序
1.学习中心按本办法中的评选条件,根据名额100%推荐,如实填写《四川农业大学网络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在规定的时间(详见年度评选的具体通知)内报送学院;
2.学院按本办法对各学习中心推荐的毕业生进行评审;
3.学院在所有学习中心推荐材料上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初步评选名单”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须在公示期间内向学院进行反馈,学院将根据反馈情况进行核实,酌情调整;
4.公示期后五个工作日内,学院将确定最终评选名单,在网上发布;
5.终评选名单发布后,学院根据网上的发布名单将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寄发给相应的学习中心。
第九条 评选时间和要求
原则上优秀毕业生每年评选2次,分别安排在每年的6月和1月。具体评选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第十条 奖励办法
优秀毕业生由学院进行表彰,授予“四川农业大学网络教育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四川农业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获奖材料记入学生本人的毕业档案中。
第十一条 评选说明
1.对评奖所定的比例不是必须完成的最低限额,在执行中应严格遵循本条例有关规定,宁缺勿滥。
2.获奖的学生,如查有不实或为受过处罚者,学院有权追回其所有享受的奖项。
第三章 附 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四川农业大学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