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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本科学生学位论文写作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11-20 文章来源:字体: 阅读:407 次 分享到: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本科学生学位论文写作管理规定

参加学士学位论文写作是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必要环节,是考核学生是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必要步骤。也是考核申请学士学位学生通过在校期间对本专业文化课程的学习后,是否已经掌握本专业基本知识理论与相关技能、是否具有理论联系实践的基本能力、以及进一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的能力等的重要方式。

学士学位论文作为一门附加课程,不记学分。学位论文取得“良好”(含)以上成绩且答辩成绩良好及以上者即可申请学士学位。为组织好学位论文写作工作,规范学位论文的写作程序和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条件

1.学生在学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获得所在专业规定的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

2.课程加权平均成绩75分(含)以上;

3.毕业论文成绩合格,且毕业1年之内;

4.通过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5.学生在校期间未受过“记过”(含)以上处分。

二、写作

(一)选题

1.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使学生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得到比较全面的考核。题目的难易程度适宜,既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又要使学生在规定期限内经过努力能完成。

2.学院提供的学位论文题目只是选题方向,旨在对学生选题提供方向性的指导,学生要根据个人的专业、兴趣及从事工作情况进一步自拟更明确的论文题目。

(二)文体

1.学生可以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去解释、解决社会现实生活或本人实际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写出理论应用型论文。

2.根据学科性质及学生理论修养、研究兴趣、文字能力等条件,学位论文也可以就某一理论问题进行有一定深度的探讨、质疑、释疑和论证,写成侧重于理论研究的学术型论文。

3.严格禁止将学位论文写成罗列实际问题或现象,缺乏理论深度分析,且与所学专业知识缺乏有机联系的 “调查报告”和“工作总结”类文章。

(三)格式

1.格式要求:学位论文的文章按顺序包括:论文由封面、正文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采用脚注方式)、参考文献、(附录)等七个部分组成,各部分都应按统一要求的格式书写,具体格式要求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本科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及范例》

2.字数要求:学位论文正文字数要求不少于6000字。

(四)文风

1.态度严肃。认真思考、广泛查阅资料,独立完成论文,杜绝一切抄袭行为。

2.思维严谨。立论准确,论据充实可靠,结构层次清晰合理,推理论证讲究逻辑。

3.语言平实。注意学习使用科研论文特有的专业术语,行文简练,文字平实。不可过于繁琐,不可使用过分夸张虚饰、感情色彩过分浓重的文学语言,不可使用过分直白、庸俗的市井语言。

4.格式规范。论文各部分内容完整,并按格式规范设置页面。

三、成绩评定

(一)成绩

1.学位论文最终成绩为论文写作成绩与答辩成绩综合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2.学位论文写作成绩良好(含)以上但不参加答辩者,学位论文最终成绩以“不合格”记录,取消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3.学位论文终评成绩良好(含)以上者,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4.学位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含)以上者,不可申请学士学位;

注:学位论文不可重修。

(二)成绩评定标准

1.优秀

(1)选题:具有一定的突破与创新,回答或解决了较为重要的理论或实际问题,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

(2)观点:观点正确,富有新意。

(3)材料:材料丰富翔实,论据充分有力,理论分析深入,理论紧密结合实际。

(4)结构:文章基本要素完整,即封面、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附录)各部分齐全;文章论证层次清晰,符合逻辑。

(5)文字:言语流畅,表达准确,措辞得体,用语科学,行文规范,无错别字。

2.良好

(1)选题: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和实践意义。

(2)观点:观点正确,能经受推敲考验。

(3)材料:材料翔实,论据较充分,理论分析比较深入,理论结合实际较好。

(4)结构:文章基本要素完整,即封面、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附录)各部分齐全;文章论证层次清楚,符合逻辑。

(5)文字:言语通顺,表达准确,行文规范,无错别字。

3.合格

(1)选题:具有一定的资料意义,能够达到专业某一方向的训练目的,能说明一定的问题。

(2)观点:观点正确,能经受推敲考验。

(3)材料:材料丰富,论据较充分,对论文观点有支持度,能说明问题。

(4)结构:文章基本要素完整,即封面、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附录)各部分齐全;文章论证层次清楚,符合逻辑。

(5)文字:言语通顺,表达准确,行文规范。

4.不合格

(1)选题:选题空洞脱离实际,不能说明问题,不能反映专业能力和综合训练水准。

(2)观点:观点不明确或有错误,不能经受推敲,有自相矛盾现象等。

(3)材料:材料贫乏,论据无力,对论题无支持度。缺乏论证,分析浮浅,理论脱离实际。

(4)结构:文章基本要素不健全,论证层次混乱不清,没有逻辑性。

(5)文字:言语不通顺,用语有不科学之处,有较多错别字,行文不规范。

(三)成绩评定方式

1.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评定初评成绩、填写评语;

2.学位论文指导委员会对论文质量进行最终审核,并结合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论文最终成绩。

(四)抄袭相关规定

1.初评及终审将严格查处论文抄袭行为,无论任何环节发现论文有抄袭行为者,当即取消其写作资格,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2.评定为抄袭的论文,其论文写作无效,成绩以不合格记录,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四、答辩相关规定 

1.学位论文初评成绩良好(含)以上者,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答辩成绩良好(含)以上者,获得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初评成绩合格者原则上没有学士学位申请资格,经由本人提出申请,中心出具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以参加答辩,经答辩后取得良好(含)以上成绩,可获得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2.由学位论文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学位论文答辩小组,负责组织各专业的学位论文答辩,并给出学位论文最后成绩。

五、其它规定

(一)学生写作相关规定

1.学位论文写作期间,根据指导教师给出的指导意见,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写作及修改。

2.学位论文写作中,学生应秉持严肃、严谨的科学作风,虚心听取教师指导,积极、按时完成写作任务。

3.如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写作的,须由学生本人向学习中心管理老师提出延期写作申请,学习中心管理老师核实情况、签署中心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院审批,审批通过后视为缓写,学生可以跟随下一批次进行学位论文写作;未提交延期写作申请无故不参加学位论文写作者,取消学位论文写作资格,不得再次进行写作;学生开始进行学位论文写作后未经审批擅自中断学位论文写作的,按“不及格”成绩记录。

4.学位论文写作包括选题、提纲、稿件写作及修改等环节,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学位论文稿件者,视为放弃学位论文写作,学位论文成绩按不合格处理。终稿提交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学生不能继续进行论文修改或提交。

5.学位论文写作不能重修。

(二)学习中心管理工作相关规定

1.各学习中心要提前为准备参加学位论文写作的学生计算好已修学分,明确评定学位的条件满足情况,做好学生参加论文写作的准备工作。

2.学位论文不能重修,学习中心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生做好是否参加写作的确认工作,并在平台给需要参加写作的学生进行选课。

3.学习中心组织学生学习论文指导课件及相关资源,传达学院学位论文写作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做好论文写作动员工作,要求所有写学位论文的学生务必参加。

4.各学习中心需指定专人负责学位论文管理工作,做好平台选课工作。

5.学位论文写作的指导教师均由北京师范大学的教师承担,学习中心无需聘请指导教师。

6.各学习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责学位论文管理监控,对学生学位论文写作各环节进行全程组织及监控管理,确保各环节按规定标准执行;指定技术人员为学生学位论文系统使用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网络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