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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11-16 文章来源:字体: 阅读:430 次 分享到:

吉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主管部门,对我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进行宏观管理,对院(部)的成人教育工作实施指导、协调、考核、评估与监督。为进一步明确各项具体管理工作的操作规范和工作程序,提高教学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对成人教育教学管理的主要工作,包括教学准备、教学组织、教学质量监控、教材管理、实践教学、教学建设、教学档案管理、考试管理、成绩管理和教学工作量核算等,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教学准备

(一)分解下达教学任务,编制《学期教学安排表》

继续教育学院于每学期结束前十周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性质将下学期的教学任务核定分解后,编制《教学任务书》下达给承担教学工作的学院(教学部)[即开课院(部)]。开课院(部)接到教学任务后应认真进行审查,如认为教学任务安排有不当之处或者某些课程应跨院上课,或者安排的课程有的需要作调整以及有其它的意见或建议,应在两周内按照一定程序以书面形式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并经协商确定或审核同意后,由各开课院(部)据此聘任授课教师和选定教材。

同时,继续教育学院按年级编制出各专业的《学期教学安排表》,学生所在学院可到校园办公系统上下载后,用于安排《课程表》。

(二)聘任授课教师

在确定教学任务后,开课院(部)原则上应选派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授课教师,于一周内填报《教师聘任审批表》,并经院(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对拟聘任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查同意后,一周内由开课院(部)将《教师聘任审批表》的复印件(代《授课教师安排表》)及对教学安排的有关要求一并报送学生所在学院。

(三)安排课程

1.全校统一规定开课时间。函授教学一般安排在寒暑假,原则上统一报到和上课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由各学院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根据各专业教学安排的需要确定,具体起止时间由继续教育学院视校历和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情况确定,并提前两个月通知有关院(部)。

2.教室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需要多媒体教室的,应由教师所在院(部)的系(室)论证后,在报送《授课教师安排表》的同时提出,经由学生所在学院报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协调。

3.函大学原则上每个专业安排同一门课程每日不超过4节课(特殊情况需经过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同意)。

4.学生所在学院(排课院)根据继续教育学院编制的《学期教学安排表》中所属专业的开设课程、人数、教室和教师分工,按有关要求编排《课程表》,一位教师开课两个课堂以上的以及跨院合堂上课的,由开课院(部)主动与排课院协调,避免排课冲突。《课程表》排出后,排课院主动征求开课院(部)的意见,无异议后,有关院(部)分管领导共同签字确认。《课程表》一旦确定,不能擅自改动,特殊情况需调整者,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排课院签署意见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查,同意后由排课院通知有关人员。

5.《课程表》确定后,函大学在开课前一个月,夜大学在开课前三天,学生所在学院将签字确认的《课程表》报继续教育学院,同时将《课程表》连同学生考勤表、作业登记表等教师用材料发给任课教师,并在学生报到时将《课程表》、教材、《自学指导书》等材料发给学生。

开课前两周,任课教师将经系(室)主任和院(部)业务领导审查并签署意见的函授课程《自学指导书》送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将《自学指导书》按年级分专业印刷装订成册(并附校历),函授学生人手一册。

开课前三天,开课院(部)将经系(室)主任和院(部)业务领导审查并签署意见的各门课程《学期授课计划》集中报送继续教育学院〔每门课程报送两份,另外开课院(部)和每位任课教师各一份〕。

二、教学组织

(-)学生所在学院全面负责本院教学工作的具体组织与落实,重点应加强对常规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强化过程控制,建立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

课堂教学期间,学生所在学院应制定并认真落实学生考勤制度、日常教学检查制度和院领导带班制度,安排足够的管理人员进行日常教学检查,并建立教学检查日志.值班检查管理人员应熟悉整体教学安排和全部学生情况,了解各门课程的授课计划和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进度,及时发现教学安排、教学秩序和课堂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状况和学生听课出勤情况,主动收集学生对教师授课的意见及建议,定期向院领导汇报教学检查情况,并根据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和工作改进,认真落实解决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认真落实各种教学计划,狠抓各个教学环节的组织与落实。

各种教学活动应制订并严格执行教学安排计划,要强化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学期授课计划等教学计划的严肃性,规范调整计划的审批程序,严格履行变更计划的手续,建立并严格执行调停课审批制度,强化对整个教学过程的组织领导,加大对各个教学环节的落实和检查力度。

对于函授教育,应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强化对自学环节计划性、目的性指导以及对函授生自学情况的检测,建立适应函授教育特点的科学有效的答疑辅导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

(三)规范授课教师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授课教师应从思想上端正对成人学历教育教学工作的认识,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率先垂范,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充分做好教学准备工作,规范编制各种教学文件,认真讲好每一堂课,利用好课堂的每一分钟,努力适应成人特点,积极探索教学手段、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的研究和改革,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三、教学质量监控

(一)学生所在学院应通过各种方式,全面掌握每一位授课教师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所有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工作状况,及时反馈教学信息,调整和纠正教学工作状态。

建立正常的听课、评课制度、教学督导制度和教学评价反馈机制,学院业务领导、专家、教授深入课堂听课,及时将教师授课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反馈,指导帮助教师提高授课水平。另外,每学期学生所在学院应按照继续教育学院的统一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及日常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周密的、有较强针对性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好期中教学检直工作,认真整改教学与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在函大学面授期间,学生所在学院应认真落实听课。

评课制度及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和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并在面授结束前组织学生对本学期上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结果及时反馈到开课院(部)和继续教育学院,认真解决好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继续教育学院应加强对各学院教学与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监督,深入了解各学院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状况,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各学院成人教育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要建立值班检查制度和反馈机制,全面检查监督各学院的教学组织、教学管理和教学督导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学院反馈教学检查情况,并督促各学院及时改进存在的问题。实行夜大学期中教学检查制度,采取听课、进行教学评价、召开学生座谈会或教师座谈会、查看教学资料、听取汇报等不同形式,对各学院教学组织与管理和教师的课堂授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函大学面授期间,继续教育学院要建立日常教学检查制度,全面检查各学院函大学面授教学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听课制度,全面检查函大学教师的课堂授课情况。

成立校级成人教育教学督导组,制定督导工作章程,全方位检查督导院(部)成人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督导授课教师课堂教学工作状态、教学管理、教学秩序和各种教学计划、教学文件、教学安排的落实执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建立院(部)成人教育工作日常考核制度,全方位考核院(部)的成人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重点考核常规教学管理工作和教学秩序。

四、教材管理

(一)继续教育学院统一订购教材。开课院(部)在确定教学任务后,根据继续教育学院下达的学期教学任务,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一周内选定教材版本,并提供教材信息,包括教材全称、版本、出版社、编著人、ISBN号、单价等,经院(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开课院(部)提供的教材信息和学生数据进行教材采购工作。

(二)及时领取和发放教材。一般在开课前一个月,任课教师凭所在院(部)成人教育教务员开具的《教师用书领用单》到继续教育学院教材库颌取教师教学用书。

学生报到前,学生所在学院按照继续教育学院的通知,及时领取和分发学生用书。

(三)部分课程无合适教材可选时,经过继续教育学院同意,开课院(部)可组织专业教师编写适合成人教育特点的教材或讲义,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印刷。

五、实践教学

(-)继续教育学院给开课院(部)下达教学任务的同时,即将不隶属于开课院(部)的实验室应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下达给有关实验室。

(二)授课教师接到《课程表》后,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学期授课计划》的要求以及《课程表》安排的授课时间,两周内到有关实验室预约安排学生实验时间,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实验计划表》,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实验计划表》报送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将所属各专业的《实验计划表》汇总后,按班级打印本学院的《实验安排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一周内报送继续教育学院两份。

(三)成人教育学生的教学实习一般安排在学生所在工作单位个别进行,但部分课程的模拟实习可以在学生面授期间安排在校内进行。成人教育学生的实习教学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负责落实,有关学院应做好周密的计划安排和教学准备,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好实习环节的教学指导。继续教育学院在下达教学任务的同时将实习教学工作一并安排。

(四)工科类专业的主干课程应安排进行课程设计,系(室)在组织编写《学期授课计划》时应按教学大纲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教学安排。在课程设计前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提出课程设计任务书和课程设计指标书,对设计题目、内容、原始资料、设计步骤及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任课教师要认真判阅学生所做的课程设计,并指导学生进行修改。按教学计划独立设置的课程设计,继续教育学院在下达教学任务的同时一并安排。

六、教学建设

教学建设主要是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基础性教学文件的制订与建立,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的研究与改革,教材、讲义等教学资料的建设和试题(卷)库的建设等关系到成人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性教学工作的各方面,以及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的学科发展,通过整合已有专业,增设新专业,适当调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结构等等。

按照工作分工和专业与课程的性质,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拟定教学建设的规划方案,制订实施意见和工作程序,组织、安排有关专家对有关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进行审定。各承担成人教育教学任务的院(部),负责组织安排有关专业教师,对相关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和教学资料进行起草,并组织初审和审查等专业性工作。

增设新专业,由相关学院于每年九月初,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设置新专业的要求,充分做好拟增设专业的调研论证,制定科学的专业教学计划,写出规范的专业申报材料,协助省专家组做好对新上专业的考察评估工作。

(一)继续教育学院应着重加强对基础教学文件编写规范的制度建设。制订编制专业教学计划的指导性实施意见,明确制定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统一设置公共课程,统一要求基础课程,统一规定各类课程的设置比例和实践环节的教学要求,规范教学计划的基本格式。制订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具体要求和基本格式。

(二)专业所属学院申报新增专业的同时,应制订出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专业教学计划,并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按照社会需求、学科发展和教学规律以及学校关于修订(制订)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计划的指导性意见,定期或不定期的修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一般可在每一级新生入学前,对专业教学计划作适当调整。专业教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需由相关学院提出申请,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报主管校长批准。教学计划应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课程体系适应社会需要,体现时代特点,突出专业特色,符合成人教育规律。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对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审定工作。

(三)课程所属院(部)负责所承担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和修订工作。新上专业被批准后,承担教学任务的院(部)应按照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的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编写制订出所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并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修订(制订)。课程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应体现学科前沿,符合专业需要,适合成人自学,体现函授、夜大学教学的基本特点。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对课程教学大纲的审定工作。

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院(部)开设的所有课程,都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根据现有条件建设试题库或试卷库,试题(卷)库的试题一要覆盖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教学内容,二要突出重点教学内容。通过试题库组拼的试题(卷)应符合我校成人教育考试命题的有关要求;无试题库的课程,每门课程应编制至少三份以上符合我校成人教育考试命题有关要求的试题(卷),全部试题(卷)应覆盖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教学内容。

(四)课程所属院(部)负责所承担课程教材的选定工作,并可以根据需要编写部分适合成人特点的教材或讲义。所选和所编教材或讲义,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内容应适应专业需要和社会需求,突出适合成人自学的特点。

(五)授课教师接到教学任务后,应按要求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函大学授课教师同时应编写函授课程的《自学指导书》,几位教师分别承担同一门课程(同层次、同学时数、同要求)的,应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只编写一份《学或授课计划》和《自学指导书》,并需按程序分别由系(室)主任和院(部)业务领导审查后签署意见。《学期授课计划》应符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安排的有关规定,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明确,确实能对一学期的教学活动起到指导作用。《自学指导书》是函授教育必备的教学指导材料,应安排合理的自学进度表和科学的自学技巧,自学内容和自学要求明确,自学重点突出,确实能对成人函授学生的自学起到指导作用。

七、教学档案管理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档案材料主要是由教师和教学管理部门(包括上级教育  主管部门)形成的各种反映教育教学情况的材料、报表以及规章制度、教育法规、法  分房例等等。各学院(教学部)作为成人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主体,涉及到的成人教育教学档案材料大致包括:

(一)学校成人教育管理的各种实施意见、规定、条例、工作规范、操作办法、执行细则等规章制度和院(部)成人教育教学管理的各种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

(二)新上专业的申报材料。

(三)教学大纲、专业教学计划等教学文件。

(四)各学期的教学任务书、课程表、授课计划、实验计划表、教师聘任审批表、授课教师安排表、调课登记审批表、学生作业登记表、教材发放登记表、教学日志、学生考勤表等教学安排和教学组织过程中形成的材料。

(五)自编教材、讲义、自学指导书、答疑辅导材料。

(六)课程考试试题(库)、学生考试试卷、试卷分析、学生考试成绩表、考试安排、考场记录。

(七)学生学籍档案、新生报到登记表、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核对表及学生管理。

学籍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材料。

(八)教学及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九)毕业设计(论文)分组名单、任务书、毕业答辩安排、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设计图纸、磁盘,论文的第一、二、三稿和答辩提纲)。

(十)在教学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教学材料。

各承担成人教育教学任务的院(部)应按要求及时做好教学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学校将对各院(部)成人教育教学档案管理工作作为成人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

八、附则

(一)关于考试管理、成绩管理、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教学以及教学工作量核算等工作,另外制定操作规范和工作细则。

(二)本实施细则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三)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