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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层次学历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3-24 文章来源:字体: 阅读:485 次 分享到:

关于本科层次学历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的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教高厅[2004]2号文件和教高[2004]5号文件规定,2004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注册入学的普通高校网络教育本科学生,实行部分公共基础课程全国统一考试,所有统考科目成绩合格作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的条件之一。

一、考试对象

学院2004年秋季及以后注册入学的本科层次学生均需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

二、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本科学生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B》和《大学语文B》或《高等数学B》(根据专业选择)。

就读专业

报考科目

考试

方式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机械电子工程

汽车服务工程

汽车检测诊断与维修

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B,高等数学B

机考

工商管理

会计学

人力资源管理

项目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B,大学语文B或高等数学B(选一门)

注:2005秋以前(不含2005秋)的学生只能选考高等数学B

法学

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B,大学语文B

2、专科起点本科学生考试科目

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B);考试方式为机考。

三、考试时间

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三次考试(4月、9月、12月各一次)。以网考办发布的通知时间为准(网址为http://www.cdce.cn),学院网站(网址为http://learn.bit.edu.cn )在“教学公告”和“统考专栏”下的“统考安排”里会随时转发相关通知。

学生在有效学习期限内,可以反复多次参加考试,每次参与考试课程由学生自主选择。

四、考试组织

1、统考工作由教育部委托网考办统筹安排。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试题、统一阅卷标准、统一组织考试。

2、学院根据教育部统考工作要求和网考办具体部署,负责相关考试信息转发、考生基本信息上传、免考资格审查及上报、考前辅导组织、与网考委协调等工作。

3、 学习中心负责考生基本信息勘误、考试报考组织、考前辅导组织、缴费组织、免考资格初审等工作。

五、考试成绩

1、统考科目成绩由网考办统一发布。同时网考办将考生基本信息、考试成绩和违规作弊记录转入上级学籍库,学院无权参与。

2、对于违规作弊的考生,由网考办依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3、学生可以登录全国统考信息系统查询成绩,同时学院网站将转发公布成绩。

六、免考条件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非计算机类专业,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一级A、一级B 及以上级别证书的,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3、非英语专业,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2006年以前通过的)及以上级别证书的,可免考“大学英语”。

4、非英语专业,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的,可免考“大学英语”。

5、非英语专业,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的,可免考“大学英语”。

6、非英语专业,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可免考“大学英语”。

7、非英语专业,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网考办文件规定的地区),可免考“大学英语”。

七、免考办理

1、凡符合免考条件的学生,应在统考报名前向所属学习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免考申请表。

2、 学生将填写完整的免考申请表,相应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上交学习中心进行初审。初审后,学习中心将相应证件原件交还学生,同时将免考申请表及相关复印件审核签字盖章后,与电子扫描件一起寄到学院审核。

3、学院审核通过后,将相关免考信息上传教育部统考信息管理系统,并按要求将免考名单和免考原因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八、考辅用书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简称网考委)组织编写的《全国高校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用书》,具体为:

《计算机应用基础(2013修订版)》,清华大学出版社,ISBN:978-7-302-33226-8;

《大学英语(2013修订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ISBN:978-7-5095-4516-4;

《高等数学(2013修订版)》,清华大学出版社,ISBN:978-7-302-33266-4;

《大学语文(2013修订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ISBN:978-7-303-15268-1;

注:以网考办公布的最新修订版本为准。

九、辅导资料

学院网站(网址http://learn.bit.edu.cn)“统考专栏”下的“统考资料”里公布相关辅导材料。

十、本办法自2004级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