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新闻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7-03-23 文章来源:字体: 阅读:394 次 分享到: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暂行)

毕业论文(设计)是函授教育本科教育过程中最后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培养、训练、提高、检验学生动手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学生在学期间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生产和工作实际问题的一次较为系统的综合训练。为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达到综合训练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特制定本条例。

一、目的与要求

第1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生在做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要有意识地从以下几方面培养自己的能力:

1.调查研究、查阅文献、收集与分析整理资料的能力;

2.方案论证、综合分析、归纳比较和正确选择的能力;

3.常用手段、常用设备的应用及相关实验数据的获取及分析处理能力;

4.外文阅读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5.撰写设计说明书或论文报告的能力;

6.准确阐述观点、清楚回答问题的能力。

毕业论文(设计)要按照各专业的教学计划要求进行,按期完成。

二、组织与领导

函授教育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评审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的工作接受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检查和质询。

第2条 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

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由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务科长及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一般应不低于3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 审核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文件;

2. 审核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

3.审批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4. 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组织过程;

5. 协调、处理各函授站毕业论文(设计)过程出现的问题。

第3条 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评审组

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评审组成员应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包括副高),成员人数应不少于7人。必要时,可聘请相关专业骨干教师组成专家组,协助综合评审组工作。

综合评审组的主要职责是:

1.通过抽查与巡查,了解和掌握函授站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和进展情况;

2.参与、指导函授站毕业论文(设计)的验收和答辩;

3.审核、复查和处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有争议、有举报的各类问题;

4.审查各函授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结果。

第4条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成员由各函授站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中选聘,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与毕业论文(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每组人数不低于3人。其职责是:

1.在函授站的领导和安排下,具体组织本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事宜;

2.负责核实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形成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3.负责记录和整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过程中形成的一切文档和结论;

4.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成绩;

5.在规定的成绩单中填写学生的成绩并由答辩组长签字。

第5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由学院教务办公室根据不同专业的教学要求和学院确定的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各函授站具体组织实施。

学院教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确定毕业论文(设计)的起止时间及工作进程;

2.确定审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格;

3.协助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查指导教师资格;

4.不定期组织对函授站毕业论文(设计)实施过程进行检查;

5.向函授站选派答辩巡视人员;

6.协调各函授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处理突发问题;

7.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资料的存档;

8.组织复核、复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函授站的主要职责是:

1.审查本函授站学生做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格并上报学院审定;

2.选聘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成员并上报学院审定;

3.组织本站指导教师拟订和学生自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并进行审核;

4.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学生选题、学生与导师见面、中期检查;

5.按毕业论文(设计)进程计划组织指导教师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

6.协助指导教师和学生解决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7.按毕业论文(设计)进程计划组织验收、答辩,并将答辩安排情况提前上报学院;

8.录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要求汇总上报相关资料;

9.负责本函授站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存档。

三、工作程序

第6条 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

函授教育本科生必须做毕业论文(设计)。专升本学生入学后,按照第四学期启动第五学期12月上旬选题次年4月答辩的原则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高起本学生入学后,按照第九学期启动,第十学期6月上旬选题10月答辩的原则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第7条 学生资格审查

学生应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绝大部分课程,高起本学生取得学分超过89(含),专升本学生取得学分超过36(含),方能取得做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格。各函授站要按规定对应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才能选题做毕业论文(设计)。

第8条 动员

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各函授站要通过会议或网络等形式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动员,组织师生学习本条例,明确职责及要求。

第9条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拟定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按其来源一般分为两类:

1.在职学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自拟的题目;

2.由指导教师根据学院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而专门拟定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立意明确,或探讨、或研究、或开发、或应用都是毕业论文(设计)的主题词,禁忌题义模糊、宽泛。

第10条 自拟题目

学生自拟题目必须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自拟题目申请表》,经函授站审查并落实指导教师后,方可开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第11条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设计)这一教学环节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情况、质量情况、水平高低,直接与指导教师相联系。函授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各函授站按照学院的要求自行组织选聘,选聘的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成人高等教育事业,热心为学生服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2. 指导教师必须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工作经历,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特殊需要时,可由从事一线工程设计、开发或管理的人员中选聘;

3. 参与过一届以上(包括一届)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和答辩工作;

4. 愿意承担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和其他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

5. 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公平、公正。

符合上述条件,经函授站聘请,填写指导教师资格审查表上报学院,由学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备案,方能承担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指导教师职责:

1.负责拟定某一学科方向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拟定题目的任务书和工作计划,经函授站审核合格后由5指导教师录入学习系统;

2.组织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工作;

3.参加函授站组织的与学生的见面会、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验收工作和答辩工作;

4.定期与学生见面,帮助学生解决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5.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指导;

6.接受函授站的检查;

7.在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中填写评语,给出学生论文过程成绩,论文质量成绩(按五级分制),并在规定的地方签字;

8.提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9.每位指导教师每期指导的学生一般不得超过10人。

第12条 选题

符合做毕业论文(设计)条件的专升本学生应在第五学期12月上旬选题,符合做毕业论文(设计)条件的高起本学生应在第十学期6月上旬选题。各函授站必须按期更新并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基本信息。函授站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通过函授学习系统完成选题。学生必须依据所学专业的学科方向和各自所从事的工作实际进行选题。

第13条 变更题目

学生变更题目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变更题目申请表》,导师签字,函授站同意并备案。变更题目须在选题后一个月内办理,超过时间将不予办理。

第14条 见面

各函授站按照毕业论文(设计)进程表规定的时间安排导师与学生见面,导师将《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下达给学生,提出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指导方式及具体联系方式和指导时间,并对学生进行开题指导。

第15条 开题

开题由各位指导教师按照毕业论文(设计)进程表自行组织,目的在于了解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理解、认识和知识储备情况,是学生能否顺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基础。各函授站要协助导师做好开题工作。

第16条 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函授站按照毕业设计进程表规定的时间组织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中期检查。

第17条 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检查

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过程中,各函授站应按要求进行前、中、后三阶段检查,学院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各阶段检查的重点:

1.前期:检查课题进行的必要条件是否具备,安排是否合理,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位学生以及指导教师对指导毕业设计的准备情况;

2.中期: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问题;

3.后期:检查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准备情况。

第18条 毕业论文(设计)验收

毕业论文(设计)验收过程的主要工作是:

1.函授站在规定的时间内督促学生及时将论文初稿交导师审阅,导师提出修改意见;

2. 学生将修改后经导师认可的论文交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在论文规定的地方填写评语、签字;

3. 学生将论文正式胶装一份,简装两份,答辩前一天交到函授站。

第19条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函授教育本科生应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答辩工作在学院的领导下,由各函授站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函授站应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工作:落实答辩场地,确定答辩小组教师名单,编制学生答辩安排表并提前报学院教务办公室备案;准备调试好计算机、投影仪、幕布;准备好答辩记录、答辩用纸、笔等。

函授教育学生参加答辩资格:

1.论文完成并由导师填写评语同意答辩;

2.准备了答辩用的PPT。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函授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流程

1. 答辩前学生应主动出示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并在答辩安排表上签名;

2. 将答辩用的PPT拷入场地计算机中;

3. 依据安排表顺序学生陈述(每生约10分钟);

4. 答辩小组提问并填写答辩记录(每生约10分钟);

5. 答辩小组讨论,确定学生答辩成绩,填写答辩小组意见,填写成绩单。

第20条 延期答辩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答辩的,可在答辩一周前向函授站申请延期,填写答辩延期申请表,经函授站审批同意后将随下届学生一同答辩。延期答辩最多只能在选题后连续申请两次,否则按重修处理(重修须交重修费)。

第21条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实行五级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各档次的基本标准、比例如下:

1.优秀(90-100分),完成任务书要求,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在某些方面确有比较重要的价值,或解决了一定的理论与实际问题,可以评定为优秀。

2.良好(80-89分),较好完成任务书要求,毕业论文(设计)规范,答辩通过者可以评定为良好。

3.中等(70-79分),完成任务书要求,毕业论文(设计)较为规范,答辩通过者可以评定为中等。

4.及格(60-69),基本完成任务书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规范,答辩通过者可以评定为及格。;

5.不及格(60分以下),没有完成任务书要求 ,或毕业论文(设计)不规范,或抄袭严重且不能自圆其说,或答辩不能过者,成绩可评定为不及格。

成绩评定流程:

1.由指导教师给出论文成绩;

2.由答辩小组进行论文质量复审,结合答辩给出总成绩;

3.函授站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系统,并将原始成绩单即填写成绩的学生答辩安排表(盖章)、答辩小组成员名单(盖章)在答辩结束2 日内上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岗位;

4.学院在答辩一周后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综合评审。

第22条 毕业论文成绩及格以上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申请学士学位者,毕业论文成绩须在“中”(含)以上。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允许重修。重修需交重修费。

第23条 毕业论文须独立完成。如有抄袭、代写、代答辩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已准予毕业者,撤销毕业资格;已授予学位者,撤销学位获得者资格。

四、毕业论文写作要求

第24条 毕业论文的文体

1.学生可撰写“工作研究型”或“技术开发型”的毕业论文,即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去解释、解决社会现实生活或本人从事的技术或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等,侧重于理论应用或技术开发与应用;

2.如果学生具有必要的理论修养、研究兴趣和研究条件,所选题目确有价值,或本人正在从事某项课题研究,则可撰写“学术研究型”的毕业论文,即对有一定价值的研究课题进行有一定深度的探讨、质疑、释疑、论证等,侧重于学术研究或理论探讨;

3.不论哪一类型的毕业论文,原则上都应归属于学术论文的范畴之内;毕业论文应该做到有理论、有根据、有见解、有结论,是将材料经过科学的逻辑加工,形成有论点的论文,切不可将毕业论文写成反映实际工作,而缺乏作者思想观点和理论深度,与所学专业知识又缺乏有机联系的一般工作报告。

第25条 毕业论文的文风

1.态度严肃:选题应有一定理论价值与应用价值,不可过于肤浅,不可完全从个人兴趣出发;

2.思维严谨:立论应稳妥正确,论据应充实可靠,结构层次应清晰合理,推理论证应符合逻辑;

3.语言朴实:毕业论文应注意学习使用科研论文特有的科学语言,行文应简练,语句应朴实,不可过于繁琐,不可使用夸张修饰、感情色彩浓重的文学语言,不可使用过分直白和庸俗的市井语言;

4.表达规范:论文的格式必须符合科技写作规范,论文中所涉及的名词术语、标点符号、计量单位、技术标准以及设计图、曲线图的表达与标注等,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或规范要求。

第26条 论文格式、页面设置、用纸及装订顺序

1. 章的标题:如:“摘要”、“目录”、“绪论(或第一章)  …”、“附录”等,黑体加粗,3号,居中排列,每一章单独另起一页;

2. 论文内节的标题:如:“2.1  认证方案”、“9.5  小结”等,黑体加粗,4号,左对齐;

3. 正文:宋体,小四号,正文中的图名和表名用相应的五号字体,正文中的图和表必须有编号,如:“表3.1”、“图2.5”等,表名以及编号应位于表格的正上方,图名以及编号应位于图的正下方;

4. 页眉:五号字宋体,居中排列,页眉从绪论(或第一章)开始,左页页眉为论文题目,右页页眉为章的标题;

5. 页码:对称页边距,宋体小五号,排在页脚行的最外侧,不加任何修饰,从第一章(或绪论)开始编排;

6. 字间距: 采用标准字间距,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0磅行间距;

7. 页面设置:上边距3.0cm  ,下边距2.0cm , 内侧边距3.0cm , 外侧边距2.0cm , 页眉2.0cm ,页脚1.0cm , 装订线1.0cm;

8. 论文用纸: 一律为A4;

9. 打印:双面打印,右页为奇数页,左页为偶数页;

10. 毕业论文必须胶装,其装订顺序依次为:

封面→任务书→工作计划表→中期报告评议表→毕业论文评审表→中文摘要→目录→绪论→正文→结论→致谢→参考文献。

第27条 论文的封面、表格、中文摘要、目录

1. 封面:封面统一下发模板,论文题目应在25字以内;

2. 毕业论文表格:任务书、工作计划表、中期报告评议表由导师提供,导师须填写内容、签字;毕业论文评审表由函授站提供电子版,导师填写评语、签字;各种表格均为单独一页,背面为空白;

3. 中文摘要:宋体,小四号字,是关于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主要是简要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重点说明本论文的成果和新见解,一般为200字左右。

4. 关键词是为了文献标引工作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的术语,每篇论文选取3-5个关键词,中文黑体小四号;关键词排列在摘要的左下方一行,起始格式为:“关键词:”,具体的各个关键词之间以均匀间隔排列,之间不加任何分隔符号;

5. 目录:按照论文的章、节、附录等前后顺序,编写序号、名称和页码;目录中的章及章名黑体加粗,4号,左对齐;节及节名、目及目名小四号字,宋体,左缩进一个字对齐;目录页排在摘要之后,另页右面起,顺序双面排版。

第28条 论文主体

1. 绪论(或第一章):作为论文的开端,简要说明作者所做工作的目的、范围和国内外关于本领域的发展情况,本人的设想、研究方法及本论文的主要内容,另页右面起打印;

2. 正文:是一个逻辑严密、论述准确、结构合理、内容充实的整体,作者可视具体研究分为若干章;全文应与参考文献紧密结合,重点论述作者本人的独立研究工作和个人见解;论文不得模糊学生本人与他人的工作界限,参考或引用了他人的学术成果或学术观点,必须给出参考文献。严禁抄袭、占有他人成果;正文字数不少于1万2千字,每一章单独另起一页;

3. 结论:要求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概括全部论文所得的若干重要结果,着重介绍本人独立研究和创造性成果及其在本学科领域中的地位,并指出需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单独另起一页;

4. 致谢:对协助完成论文研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表示感谢,单独另起一页。

5.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的数量应在5篇以上,其中期刊文献占50%以上,国外文献1篇以上;在论文中引用参考文献时,引出处右上角用方括号标注阿拉伯数字编排的序号(须与参考文献一致);参考文献单独另起一页,其排列格式分为:

专著中的文献格式:

[序号] 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

期刊中的文献格式:

[序号] 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电子图书、电子报刊等文献格式:

[序号主要责任者. 题名:其他题名信息文献类型标志/文献载体标志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更新或修改日期)引用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

当作者超过三人时,只著录前三个人,人名中间用“,”分隔,其后加“等”字即可。

第29条 本工作条例由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