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写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是衡量学生专业知识、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学生顺利毕业的前提条件。为确保毕业论文写作工作顺利完成,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下称学院)根据网络教育本科教学计划的要求及学生学习实际情况,制定“网络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写作管理规定”如下:
一、毕业论文选课条件
1.201709级及以前的学生选课条件:A、正常在籍注册学生;B、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中除论文以外的其他课程。
2.201803级及以后的学生选课条件:A、正常在籍注册学生;B、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中除论文以外的其他课程;C、完成《写作指导》课程的学习且通过考核。
3.参加过论文写作且成绩不合格的学生,须按规定重新参加论文选课。
注:学习中心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生做好是否参加写作的确认工作,并在平台对需要参加写作的学生进行选课。同时做好写作动员工作,确保学生的论文写作能按期、按要求完成。
二、论文选题及内容要求
学生可选择以下内容为题:
1.专业性理论研究(自选命题);
2.学院提供的论文选题。
注意:所选题目及内容必须观点明确,有理有据,论述流畅,不能仅停留在抒发个人情感的层面。
三、毕业论文规格
1.字数要求:字数限制在3000—5000字左右(不超过7000字)。
2.格式要求:论文由封面、正文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采用脚注方式)、参考文献七个部分组成,各部分都应按统一要求的格式书写,具体格式要求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及范例》。
四、论文写作与提交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教学平台的论文写作区提交自己的毕业论文选题、提纲、初稿、修改稿、终稿等,并通过论文写作提问区或邮件形式与论文指导教师实现交流互动(论文写作区点击指导老师姓名可获得指导教师邮箱信息)。
论文必须以Word格式进行写作,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平台,不得使用压缩文件或PDF、WPS等格式上传。
凡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论文稿件者,直接取消本次写作资格,参加下批次论文写作。
论文写作所需的部分资源及学院相关的论文写作规定,学生可以通过平台“论文资源”区进行下载。学生进行写作前务必认真学习学院提供的相关资源,仔细阅读论文写作规定。
五、论文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成绩分为初评成绩、终评成绩,学生必须终评成绩为“合格”才能通过论文写作,获得相应学分。
1.初评成绩的评定: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论文实际情况评定初评成绩,给出毕业论文初评评语。论文初评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2.毕业论文指导专家委员会对初评成绩合格的毕业论文进行终审,终审成绩合格,获得相应学分。
3.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
(1)注重专业知识与实践应用相结合,基本观点正确、清楚,论述过程具有一定逻辑性,论述语言基本准确、流畅。
(2)严格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及范例》标准评定论文格式是否规范,凡格式不符合规定要求者,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3)毕业论文必须是学生本人独立完成,若有抄袭字数超过全文30%、雷同等行为均评定为不合格。
(4)符合字数要求的规定:论文3000—5000字(不超过7000字),且基本无错别字。
六、论文写作的监控
学院教学运行中心人员通过教学平台,对学生论文写作提交情况进行监控,并及时提醒学习中心做好学生论文写作的督促和提醒工作,定期对学生进行短信通知,解决指导教师遇到的问题。
学习中心教学管理人员通过教学平台,对学生论文写作提交情况进行监控,根据实际写作情况提醒学生及时提交论文稿件,并及时解决学生遇到的问题。
七、关于抄袭的鉴定及处理
1.论文写作过程中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抄袭情节的具体程度鉴定是否抄袭(具体判定标准参照第六条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第三点)
2.论文审核中凡已经被初评指导教师鉴定为抄袭的论文,终审以抄袭评定;未被初评指导教师鉴定为抄袭的论文,论文原文整体抄袭或部分抄袭挪用字数占论文写作总字数30%以上,以及同学之间论文雷同面积达到50%以上的,终审以抄袭评定。
3.被评定为抄袭的,写作无效,成绩按不合格记录。论文抄袭学生可以参加下一批次论文重修继续进行毕业论文写作。
八、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网络教育部。
附表《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生论文写作资格申请人数汇总表》详见尾页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