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暂行)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为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一、目的与要求
第1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求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培养自己的能力:
1.调查研究、查阅文献、收集、分析、整理资料的能力;
2.方案论证、综合分析、归纳比较和正确选择的能力;
3.本专业常用手段、常用设备的应用及相关实验数据的获取及分析处理能力;
4.外文阅读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5.撰写设计说明书或论文报告的能力;
6.准确阐述观点、清楚回答问题的能力。
毕业论文(设计)要按照各专业的教学计划要求完成。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
第2条 毕业论文(设计)专家组
毕业论文(设计)专家组的工作接受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检查、质询和指导。根据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内容情况,设若干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应由相关学院教学副院长或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组成,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教务办公室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岗位协助工作小组工作。
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审核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
2.审批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任务书和工作计划;
3.了解和掌握学习中心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和进展情况;
4.参与、指导学习中心毕业论文(设计)的验收和答辩;
5.审核、复查和处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有争议、有举报的各类问题;
6.审查各学习中心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结果。
第3条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
各学习中心成立答辩小组,组长由学院选派,成员由各学习中心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中选聘。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与毕业论文(设计)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不含中小学教师),答辩小组人数3~5人。其职责是:
1.在学习中心的组织下,确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进程和相关事宜。
2.负责核实本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形成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3.负责记录和整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过程中形成的一切文档和结论。
4.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评定成绩。
第4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由学院教务办公室根据不同专业的教学要求和学院确定的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在各学习中心的支持和配合下组织实施。
学院教务办公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1.审核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格;
2.确定毕业论文(设计)的起止日期及工作进程;
3.组织拟订、审核和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相关信息;
4.组织复核、复查和公布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5.负责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遴选和印刷;
6.向学习中心选派答辩小组组长。
学习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初审学生资格;
2.组织选聘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成员;
3.组织学生自拟或组织指导教师拟订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4.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和开题;
5.组织检查、验收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
6.协助指导教师和学生解决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7.组织答辩并按要求汇总上报相关资料。
三、工作程序
第5条 学生资格审查
在正常条件下,专升本第五学期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应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绝大部分课程,方能取得做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格。学院及各学习中心按规定对应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才能参加做毕业论文(设计)。通常6月选题10月答辩,12月选题下年4月答辩。
第6条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来源及指导教师选聘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来源:学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自拟题目或由指导教师根据学院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拟定题目。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立意明确,或探讨、或研究、或开发、或应用都是毕业论文的主题词,禁忌题义模糊、宽泛。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必须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工作经历,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不含中小学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每期指导的学生一般不超过10人。
特殊需要时,可由从事一线工程设计、开发或管理的人员组成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共同指导一名或多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7条 毕业论文(设计)动员
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各学习中心要通过会议或网络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动员,组织师生学习本条例,明确职责及要求。安排必要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培训或毕业论文(设计)专题讲座。学生须学习《毕业设计指导》课程。
第8条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确认
各学习中心可供学生选择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基本信息必须按期更新并通过学院教学平台向学生公布,学习中心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通过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系统完成选题。学生一般依据所学专业的学科方向和各自所从事的工作实际进行选题。
学生自拟题目须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自拟题目申请表》,经集中上报学院审查并确定指导教师后,方可开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第9条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指导教师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将《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及时下达给学生,并做好开题指导。
第10条 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检查
各学习中心按要求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前期、中期、后期三阶段的检查,学院不定期组织抽查。
1.前期:检查课题进行的必要条件是否具备,组织安排是否合理,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位学生以及指导教师对指导毕业设计的准备情况。
2.中期: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问题。
3.后期:检查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准备情况。
第11条 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答辩及评定成绩(详见第13~20条)
第12条 毕业论文(设计)资料保存
学生答辩结束后两日内,学习中心须将所有论文寄至学院保存,同时论文电子版必须上传到学院管理系统。答辩成绩单(答辩组长须签字)和答辩小组成员名单(中心须盖章)一并由答辩组长带回学院存档。
四、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第13条 答辩资格
1. 论文完成并由导师填写评语同意答辩;
4.准备了答辩用幻灯片。
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第14条 学生均应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应在学院的领导下,由各学习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第15条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答辩的,可在答辩前向中心申请延期,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将随下届学生一同答辩。延期最多只能在选题后连续申请两次,否则按重修处理(重修需交重修费)。在每次答辩前,学习中心应及时上报延期答辩的学生名单。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第16条 成绩评定流程
1.由指导教师给出论文成绩。
2.由答辩小组给出论文复审成绩、答辩成绩与总成绩。
3.自公布论文总成绩之日十天以内,学习中心应将成绩有争议的学生名单及论文统一上报学院,逾期不予受理。学院专家组复审总成绩为优秀和有争议的论文并给出最终成绩。
第17条 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档次。
第18条 完成任务书要求,毕业论文(设计)规范,答辩通过者可以评定为中等;在某些方面确有价值或回答与解决了较为重要的理论与实际问题,确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可评定为良好;在具备了良好条件的前提下,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突破或有创新的可评为优秀。
第19条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及格及以上者,不准予毕业,不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允许重修,重修需交重修费。
第20条 毕业论文(设计)须独立完成。如有抄袭、代写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所写毕业论文(设计)无效。已准予毕业者,追回毕业证书;已授予学位者,追回学位证书。
六、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要求
第21条 毕业论文的文体
1.学生可撰写“工作研究型”或“技术开发型”的毕业论文,即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去解释、解决实际问题等,侧重于理论应用或技术开发与应用。
2.如果学生具有必要的理论修养、研究兴趣和研究条件,所选题目确有价值,或本人正在从事某项课题研究,则可撰写“学术研究型”的毕业论文,即对有一定价值的研究课题进行有一定深度的探讨、质疑、释疑、论证等,侧重于学术研究或理论探讨。
3.毕业论文应该做到有理论、有根据、有见解、有结论,是将材料经过科学的、逻辑的加工,形成有论点的论文,切不可将毕业论文写成反映实际工作,而缺乏作者思想观点和理论深度,与所学专业知识又缺乏有机联系的一般报告。
第22条 毕业论文的文风
1.态度严肃:论文或设计报告引用别人的数据、图表、论点、结论时,必须指明文献或资料的出处,即在文中引用处的句末右上角以方括号角注形式注明所引用的文献或资料的序号,而该文献或资料按序号列入后面的参考文献或资料中。
2.思维严谨:立论应稳妥正确,论据应充实可靠,结构层次应清晰合理,推理论证应讲究逻辑。
3.语言朴实:注意学习使用科研论文特有的科学语言,行文应简练,语句应朴实。
4.表达规范:论文的格式必须符合科技写作规范;论文中所涉及的名词术语、标点符号、计量单位、技术标准以及设计图、曲线图的表达与标注等,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规范要求。
第23条 毕业论文的写作规格
1.毕业论文应独立装订成册,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封面
(2)毕业论文任务书、工作计划表、毕业论文综合评审表
(3)摘要
(4)论文目录(含页码)
(5)绪论(为第一章)
(6)正文
(7)结论(为最后一章)
(8)致谢
(9)参考文献
2.论文纸张与装订要求:论文正文选用A4打印纸;封皮选用A3蓝色布纹纸(封面内容模板见学院网站);采用胶装模式装订论文。
3.摘要是毕业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包括:课题来源,主要设计,实验方法,本人主要完成的成果,要求不少于200汉字。
4.绪论主要阐述立题的背景与问题的提出。诸如本课题所涉及的国内外现状、理论依据、研究的意义,并点出自己要研究的主题等。
5.毕业论文的正文是论文的主要部分,可根据需要下列几个分标题或小标题,在最后应有结论。其正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
6.参考文献或资料,在毕业论文中被引用过的文献或资料才可作为参考文献或资料列出。所引用的参考文献或资料,一般应为公开出版物,考虑毕业论文的具体情况,也可引用正式的会议资料、论文等。
第24条 本工作条例的解释权在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