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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师教学活动规范
发布时间:2020-11-16 文章来源:字体: 阅读:378 次 分享到:

一、课前准备

1.大纲要求:教师应熟悉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必要时拟定所任课程的新教学大纲。

2.教材要求:教师开课前都要订教材。

3.备课要求:备课主要依靠教师个人,适当安排集体各课。教师备课必须做到:

明确各章节内容在整个课程内容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具体要求。

熟练掌握教材内容和相近课程的讲授情况,做到衔接得当,避免重复和脱节。

确定重点和难点,分清主次。

了解学生学习基础,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定教学进度。

研究设计好教学方法,备好教具、课件。

备课结束要写好教案、讲稿,并交课程负责人审查。

新任课教师和任新课教师须经严格试讲,合格后方能任课。

二、课堂讲授

1.时间:要遵守上下课时间,不得擅自停课和串课。教师因临时特殊原因需调整上课时间或上课地点,需提前一周报相关部门并同意方可做出安排。任课教师请假,应填报请假表,由中心主管领导审批。

2.内容:必须按照课程目的和要求,对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进行科学性、系统性讲解。讲授内容要重点突出,循序渐进,概念准确,条理分明。

3.方法:教师要运用灵活的教学方法,注意调动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语言要精确、生动,阐述要清楚,板书要简洁清晰,准确熟练运用教具,要根据课程特点适当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加强直观教学和形象教学,增强感性认识。在课堂上,教师要与学生进行交流。

4言行:不应讲述与课程内容无关的内容。在课堂教学中绝不散布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教师要衣着整齐、举止文明,上课时不能使用手机通话或使用呼机,课堂上不能吸烟。教师要严格维护课堂秩序。

三、课外辅导

1.辅导答疑:教师要在排定的时间到教室进行辅导、答疑。对学生提出的普遍性疑难问题,也可进行集体辅导。

2.作业:作业的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和方法,又要利于加强对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教师应认真全面批改作业,确保其质量。对批改过的作业必须进行登记。对不交作业或作业不合格的学生教师要予以督促,使之按要求完成。对作业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教师要专门记载,并且对学生做进一步讲解或加强训练。

四、考试

1.命题:教师命题都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试题要达到一定的覆盖面,题量与考试时间相匹配。每门课程一般应拟制A、B两套试卷,考试前十天交教务处或中心教务办公室审批后择一使用,另一套试卷备用,试题量与难易度要适中。

2. 保密:教师期求答疑,但不能做引导性辅导和泄露考试内容。

3.监考:教师必须参加监考工作。主考和监考教师在考试前要向学生宣读考试纪律。教师要认真监考,维护考场纪律,对考题的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对在考试中违纪和作弊的学生,教师要予以制止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保留证据,在试卷上写上“违纪”两字,并客观地描述当时情况填写到考场记录上,监考教师和违纪学生分别签字,在上交试卷时向中心汇报。

4.阅卷:公正合理,按评分标准评分。杜绝人情分,不得随意更改分数。教师评卷完毕,要认真复查。

5.成绩:考试成绩应由任课教师登录或填写成绩单并签字,经中心主管领导审核后签字。每科成绩要在考试后一周内上报教学秘书。

6.成绩分析和总结:评卷结束后,教师应对试题和试卷进行分析,写出教学总结。并将考试分析报表与学生成绩一起送交中心教务办公室。

五、按时交报材料

1.接到学校通知后,按要求选订教材。

2.及时填写教学任务书。

Z.开课前由课程负责人审阅教案和讲稿。

4.开学第二周上报所任课程的教学进程表及课表。

5.期末考试前两周报考题(A、B卷)。

6.期末考试后一周报学生考试成绩、试题分析及教学总结。

7.年终填写当年个人信息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