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新闻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教学实施及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11-20 文章来源:字体: 阅读:391 次 分享到: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教学实施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网络教育教学环节的实施及管理,规范各校外学习中心的教学组织与辅助工作,规范教学各环节的正常工作秩序,确保我校网络教育的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总 则

一、网络教育是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的新的教学模式。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将发扬学校优势和特色,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系统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二、学院采取以学生为中心、教师导学与学生自学相结合,网络教学与必要的面授辅导相结合、电子教材与文字教材相配合、课堂学习与自主学习相协调的教学模式,学生在网络课程学习和教材自学的基础上,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答疑、讨论、作业提交、课程辅导等教学环节,最后参加在当地学习中心进行的课程考试。

三、学院是代表学校负责实施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的学院,下设网络教育部具体管理。学院有效整合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以学生为中心加强质量管理,建立了从课程资源、教学实施、学习支持服务到考试、毕业、学位等重点环节的质量监控,建立了相应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服务制度。

四、校外学习中心是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提高管理效率、加强对学生支持服务的依托和手段,是实现教学过程的重要保证和营造教书育人环境的重要渠道。学院和合作办学单位积极加强对校外学习中心的建设与管理。

五、各校外学习中心应设专职人员负责学院网络教育的教学组织管理及网络技术支持工作,并将人员分工、联系方式等报学院网络教育部备案。

六、学院对各校外学习中心主要负责人员进行教学管理和技术培训。各校外学习中心要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中心的具体工作人员接受相应的培训(包括对辅导教师和班主任的岗前培训),做好各项业务的交接工作,并在具体接手工作之前熟悉业务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以适应学习中心工作的职责要求。

七、各校外学习中心应按照学院制定的教学计划及各类教学组织规定、各项教务工作实施细则落实教学及教务管理工作。

分  则

八、教学运行及管理

(一)学院制定教学计划,组织网络教育教学资源的建设,并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各学习中心协助开展教学工作,全面负责教学质量监控。

(二)各校外学习中心要按学院的总体教学安排落实教学各项工作,及时组织学生选课,督促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习,合理安排课程作业、辅导、网上交流讨论、实践、论文、考核等教学环节的落实工作。并将各项教学工作的实施与问题及时向学院反馈。

九、网上开课与选课

(一)学院实行网上自动开课、集体选课与个人选课相结合的选课制度,学生只有完成缴费环节方可在网上进行开课和选课。

(二)重修选课由学习中心跟学生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集中选课,确保重修选课数据的准确性。

(三)学生选课后方能上网浏览课件、下载教学资源、做作业、参加在线考试、参与网上答疑辅导等教学活动。

(四)学生在网上选课成功后方能参加课程考试。

十、教学资源

(一)学院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积极开发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方便学生自主学习。教学资源主要有教材、讲义、课件等三种形式。

(二)学生使用学院统一指定的教材,可以根据学院提供的教材书目自行购买教材。

(三)讲义和课件均在平台中相应课程的“课程文件夹”中,可供学生当学期学习使用。

十一、网络导学

(一)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教学平台及教务管理平台是我院网络教育教学资源集中整合的载体,是实现北师大网络教育教学目标的重要教学手段。

(二)各学习中心要有专职的管理人员使用指定账户登录平台,随时了解学院网络教育教学和管理动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三)学生使用个人专用账户登陆平台,学习网络课程、浏览相关资源、提交在线作业和考试、参加论文写作、参与网络答疑、实现网络交互等。

十二、学习支持服务

(一)学院为学生提供网络辅导、视频辅导等形式的学习支持服务。学习中心协助做好辅导组织工作,并对主干课程配备辅导教师进行定期辅导。学生应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学习支持服务。

(二)网络辅导服务:学院教学平台设有“课程答疑”栏目,专门为学生提供网络答疑、在线辅导等学习支持。学习中心要为学生提供能满足网络辅导的网络教室,配备技术人员为学生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同时要加强学生上网纪律管理,教育学生文明上网。

(三)视频辅导服务:学院根据教学需要及学生的需求统一安排视频辅导,学习中心要及时反馈视频辅导预约信息,并组织学生参加。

(四)学习中心组织实时辅导服务:学习中心要根据课程教学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聘请有资格的教师担任辅导教师,辅导教师要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给学生提供必要的课程辅导,并随时解答学生的学习问题。

十三、考前辅导

(一)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学院按计划安排各门课程的期末考前辅导,学习中心只要登陆学院教学平台相应栏目,即可浏览下载辅导内容。

(二)学生可自行学习考前辅导资料,并完成考前辅导中的练习题目。

十四、实验、实习

(一)凡是教学计划中列有实验的课程,以及教学计划中的教育调查、专业实习等课程,学习中心要根据实验、实习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协助学生落实承接实践实习的单位。

(二)学生在完成实验、专业实习后,必须写出书面报告或总结,并由实习指导教师或承接实践的单位评定成绩、加盖公章,以此为实践成绩考核的依据。

十五、平时作业

(一)平时作业是学生获得课程平时成绩的考核形式之一,大部分课程都设有平时作业,平时作业的内容在网上发布,要求学生平时完成,其成绩按比例计入课程考核总成绩,一般占课程考核总成绩的30%——50%,部分课程不设平时作业。

(二)平时作业均为在线作业,分别有客观题、主观题、开放式题目等形式,学生应根据所选课程作业要求完成各类平时作业。

(三)学习中心务必根据平时作业平台开放时间,督促所有学生按要求完成平时作业(含重修课程的平时作业)。

十六、期末考核

(一)期末考试是对学生学习效果进行检验的重要环节,

是保证办学公平、公正的有力手段,也是保障办学质量、维护学生权益的有效举措。期末考试有关的规章、制度、通知等均是依法办学的体现,学习中心、学生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违反各类考试管理规定。

(二)各学习中心在执行教学考试考务工作过程中,需要诚实严谨,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做好考试的数据采集、考务组织及管理、考试监考、试卷保密等考试环节的各项工作,以保障考试规范,考风考纪严明。

(三)考试实行学习中心主管领导主考负责制,负有对考试的规范组织及严肃考风考纪的督导职责。凡学习中心与考试组织有关的工作人员,需严格执行北师大网络教育颁发的相关考试管理规定,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工作,明确职责,不辱使命,不得姑息、纵容任何考试舞弊、违纪的行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四)参加考试的北师大网络教育学生,必须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由本人独立完成考试过程。凡舞弊、替考等一切违纪行为一经查出,将依据《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考试制度》等相应条款的规定严肃处理。

(五)学习中心应在考试实施前,召开学生考前动员会,申明考试的原则和纪律要求,把学风、考纪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契机,教育学生以诚实的态度对待各类考试,以真实的成绩证明自己,在考试过程中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六)学生在考试中如发生考试诈骗、违纪、舞弊、替考、试卷雷同等问题,一经发生,将按照北师大网络教育学籍及考试相关规定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十七、公共课统考

(一)公共课统考是指高校网络教育本科学生的部分公共基础课在教育部的领导下进行统一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二)符合统考免考条件的学生,在学期间可免去参加全国网络教育公共课程统一考试,具体规定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生部分公共课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学生应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学习中心办理免考手续。

(三)所有统考科目成绩合格作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的条件之一。

十八、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一)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是为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学生而开设的考试。要申请学位的学生,必须参加学位外语考试。

(二)目前学院的学位外语考试为北京地区成人英语统一考试(成人三级考试),每年考试2次。

(三)学生通过学位外语考试,仅是申请学位的条件之一。

十九、毕业论文(设计)写作

(一)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需要完成的最后一个教学环节,是作为一门独立的、考查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能力而开设的课程。

(二)本科学生修完除毕业论文之外的全部课程后,方可申请进入毕业论文(设计)写作阶段,毕业论文成绩合格方可毕业。

二十、学位论文写作

(一)学位论文是面向申请学位的本科毕业生而开设的、主要考查学生学术研究和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的课程。申请写作学位论文要具备一定的资格。

(二)学位论文答辩后,最终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者,方能符合学位申请条件。

二十一、成绩管理

学生的成绩实行分类记录管理,根据考核项目不同,学生的成绩可分为课程考核成绩、学位外语考试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三大类型来记录;根据考试性质不同,学生的成绩可以分成正考成绩、重修考试成绩两种情况来记录;根据记分方式不同,学生的成绩可以按百分制、四级记分、二级记分方式记录。

二十二、毕业

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学分,统考成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并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经过申请获得学士学位。

二十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学院网络教育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