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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教学运行、课程考核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8-11-20 文章来源:字体: 阅读:432 次 分享到: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教学运行、课程考核管理规范

一、教学运行及管理规范

(一)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网络教育部(下简称“学院”)代表学校实施网络教育教学运行与管理工作。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要求,实施教学及管理的各项工作,并负责教学质量保障。各校外学习中心根据学院教学要求负责督促和落实工作,学院和校外学习中心共同对学生提供学习支持服务并对学生的学习进度、学习质量进行管理和监控。

(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实习、实践、论文、统考等课程是为完成专业培养计划而进行的合理教学设计。而每一门课程中的教学内容学习、作业、网上教学活动、课程实习时间、考试考核等教学环节是组成课程整体学习任务的必须环节。校外学习中心有责任按照学院的要求面向学生做好布置与监控的工作,学生有义务按照课程教学要求参加课程学习,提交作业,参加网上课程答疑交互活动以及参加课程的考试考核。

(三)参加课程考核后所获得的课程的成绩和获得的学分是衡量学生某一门课程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要求的唯一参照。为保证学生入学后顺利学习和毕业,学院设计了科学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组织方式,实行网上自动开课、集体选课与个人选课相结合的选课制度,学生只有完成缴费环节方可在网上进行开课和选课。学生选课后方能上网浏览课件、下载教学资源、做作业、参加在线考试、参与网上答疑辅导教学活动。学生在网上选课成功后方能参加课程考试。

(四)为配合教学组织的实施,高效率高质量开展教学工作,学院颁发系列教学组织与管理规章与制度,如《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教学实施及管理规定》、《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选课修课管理规定》、《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生课程免修管理办法》、《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写作管理规定》、《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考试制度》、《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在线考试管理办法》等相关教学组织与考试组织的规定,学习中心需按章执行教学实施工作,做到严谨规范、依法办学,以保证教学质量。

二、课程考核及期末考试的管理规范

(一)课程考核是对学生学习效果进行检验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办学公平、公正的有力手段,也是保障办学质量、维护学生权益的有效举措。期末考试有关的规章、制度、通知等均是依法办学的体现,学习中心、学生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违反课程考核考试管理规定。

(二)各学习中心在辅助学院执行课程考核及考务工作过程,需要诚实严谨,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做好考试的数据采集、考务组织及管理、考试监考、试卷保密等考试环节的各项工作,以保障考试规范,考风考纪严明。学习中心应在考试实施前,召开学生考前动员会,申明考试的原则和纪律要求,把学风、考纪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契机,教育学生以诚实的态度对待各类考试,以真实的成绩证明自己,在考试过程中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三)期末考试实行学习中心主管领导主考负责制,负有对考试的规范组织及严肃考风考纪的督导职责。凡学习中心与考试组织有关的工作人员,需严格执行北师大网络教育颁发的相关考试管理规定,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工作,明确职责,不辱使命,不得姑息、纵容任何考试舞弊、违纪的行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四)参加考试的北师大网络教育学生,必须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由本人独立完成课程的考核过程。凡舞弊、替考等一切违纪行为一经查出,将依据《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考试制度》等相应条款的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在课程考核中如发生考试诈骗、违纪、舞弊、替考、试卷雷同等问题,一经发生,将按照北师大网络教育学籍及考试相关规定制度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