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新闻
吉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站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20-11-16 文章来源:字体: 阅读:410 次 分享到:

一、总 则

为了更好的加强函授站的管理,明确主办学校与函授站的职责,使函授站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现代化,逐步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函授站教学质量,我们依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函授站管理的有关文件,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重新修订了本细则。

二、吉林农业大学对函授站的主要职责

(一)及时、正确地向函授站传达国家有关函授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并检查执行及落实情况。

(二)与函授站磋商共同制定函授站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安排函授站教学工作,提供教材及辅导资料。

(三)对函授站教育质量及在函授站进行的所有教学环节负责,并

指导函授站辅导教师的教学工作。

(四)制定函授站有关学籍管理、招生及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并

定期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五)选聘函授站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并指导和考核教师教学工作情况。有权更换不负责任的教师及管理人员。

(六)定期对函授站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评估,对管理不善,办学条件不能保证的函授站应会同设站单位及时进行整顿,确保函授教育质量。

(七)定期召开函授站工作会议,安排函授工作,交流经验,及时

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八)定期组织函授站负责人学习国家有关函授教育的方针、政策和管理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确保函授站工作顺利进行。

三、函授站的职责

(一)协助主办学校做好本站所在区域的招生工作。

(二)协助主办学校管理好本站函授生的学籍。

(三)承担主办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的要求交给的各项教学辅导任务,执行主办学校交给的有关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

    (四)根据主办学校的安排,负责及时、准确地向本站函授生邮发辅导通知、分发辅导资料及教材。

    (五)提供有关办学条件,做好本站函授生及主讲、辅导教师的各项服务工作,为学生和教师提供良好的学习、教学及生活条件。

    (六)负责做好本站函授生的政治思想工作,经常与函授生单位保持联系,掌握函授生思想动态,争取单位对函授生学习的支持,为函授生解决学习的困难。

    (七)协助主办学校监督、检查学生听课及教师讲课、辅导情况,并及时向主办学校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与主办学校磋商解决。

    (八)根据主办学校要求,向主办学校推荐辅导教师,经主办学校审核同意备案后,可做为函授站辅导教师。

    (九)建立健全本站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制,并严格落实、执行、监督检查。

    (十)负责本站管理人员的思想及工作情况的考核,对本站不负责任的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调离本站管理岗位。

    (十一)定期对本站的教学及管理工作做自我检查并积极配合主办学校及各级主管部门对本站工作的评估、检查。

    (十二)及时向主办学校及主管部门报送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十三)严格履行建站协议规定的其它有关职责。

四、附 则

(一)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各自职责以确保函授教育质量。

   (二)如果本管理细则与上级文件有相违之处,以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