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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点管理
发布时间:2022-02-22 文章来源:字体: 阅读:573 次 分享到:

1.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切实履行教学主体的责任及义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负责制定教学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统一制定和落实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以及实践(实验)教学环节等。

 3.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对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课程的数字化改造,加强品牌专业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提高教学及学习支持服务水平,满足学习者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4.负责教学组织和教学质量。函授教学可采取面授教学或网络远程教学以及在线辅导答疑等形式。负责对函授站点进行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

5.负责编排考试计划,统一考试命题、试卷印制、批阅和评分。

6.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包括新生注册、学籍异(变)动、 毕业证书发放、毕业生电子注册等工作。

7.负责指导函授站点招生工作,指导函授站依法进行招生宣传,规范招生行为。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以主办学校名义统一发布。

8.负责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在省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备案的学费标准全额收取学费。保证教学需要,满足各项教学支出。

9.负责定期对函授站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及时掌握函授站的办学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函授站办学规范有序。

10.负责与函授站点签订规范、合法的联合办学协议书。对招生宣传、教学管理、考试组织、毕业结业、收费标准以及分成等做出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