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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职业学院函授站点教学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8-12-13 文章来源:字体: 阅读:505 次 分享到:

淄博职业学院函授站点教学管理规范

为规范我院校外函授站点的建设和教学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一、教学要求与教师聘任

1.各函授站点要按照我院下发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执行教学任务,进行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

2.函授站点在选聘面授教师时,应将拟聘任教师姓名、学历、职称、教学简历等情况书面报我院继续教育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授课。面授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讲师以上技术职务,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能力。面授教师实行专兼职结合,保持相对稳定。

二、面授要求

1.按照我院教学安排,认真组织学生参加面授辅导。班级人数达到20人以上必须组织面授,一年组织两次面授。

2.函授站点要在每学期面授前两周将拟订的本学期工作计划和面授课程表报我院审核、备案。面授课程表要填清楚班级、面授时间、地点、课程名称以及辅导教师。辅导教师要根据专业和课程需要,在面授期间和面授结束后安排作业和自学,并结合学生学习情况安排答疑辅导。

3.面授结束后,函授站需统计出学生到课率,统计完毕后将面授课程表、学生签到记录表及到课率材料复印件报送我院存档,函授站留存原始材料存档。

三、教学督导

为提高函授教学质量,我院将根据函授站点面授课程表,安排教学督导和管理人员抽查函授站点面授情况,主要检查任课教师授课情况和学生听课情况。